今天AdAge引用本週即將發表的一項報告,說汽車電視廣告在賣車這事上是沒啥路用的。這項由顧問公司Gemini Ernst & Young在過去半年間,對700位美國消費者進行的調查顯示,只有17%的消費者表示電視廣告對他們的購買決策發生影響。26%的消費者說蒐尋網站對他們的購買決策曾經造成影響。而幾乎達到一半(48%)的消費者說車商的直接函件影響了他們的購買決策。不過,最重要的影響還是口碑,有71%的消費者說他們的決策受到口碑的影響。
汽車商和經銷商一向是電視廣告時段的大廣告主,以美國為例,去年度汽車電視廣告的媒體費用統計高達184億美元。不過電視廣告費用占整體汽車行銷費用的比例太高,製作時間太長(與互動或網路廣告相比,汽車電視廣告製作時間約36週以上,互動或網路廣告只要13週)。網路媒體也比較容易衡量效果。這都讓Gemini Ernst & Young這家顧問公司汽車類業務的副總建議車商改變行銷組合。
不過廣告公司這方對上述的言論當然不予支持啦!(請注意,靠媒體佣金維持收入的廣告公司與非傳播集團的顧問公司觀點應當決不會相同。)Omnicom集團內的汽車廣告顧問公司AMCI的高階主管,也是前美國KIA汽車行銷主管的Jim Sanfilippo便說,汽車電視廣告真的有用。尤其是在為經銷商增加看車人潮方面。而BMW廣告的媒體業務公司,Publicis集團的的Optimedia的BMW業務主管 Mike Palmgren則說,BMW用汽車電視廣告增加認知度。“如果不知道有某產品,怎麼會想要去上網找資料?”。Palmgren還說,汽車廣告能展現汽車的造型和駕馭表現,這也是網路廣告作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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