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三以上廣告廠商認為廣告公司患有“創意傲慢”病

1 月 / 27 / 2004

AdAge雜誌2004年1月27日報導,全美廣告主協會(Association of National Advertisers)最近的調查結果發現三分之一的廣告主認為廣告公司患有“創意傲慢”病。

這項調查是由該協會針對330家以上年行銷傳播預算在1000億美元以上的企業所進行的調查。調查旨在探討廣告客戶與廣告公司之間的關係。

調查結果發現,高昂的廣告製作費用是客戶與廣告公司間最大的痛。1/3的受訪廠商認為製作費用太貴,而每四位廠商行銷主管中就有一位說廣告公司的執行動作太慢,也太常需要重作。18%的受訪者抱怨廣告公司以費用制收費的費用太高,而只有1/3以上的廣告公司說已在改變收費方式以符合客戶期待。

客戶方的受訪者中每五人就有一人抱怨廣告公司的領導與服務欠缺整體性。22%的受訪者提出創意上的傲慢和欠缺整合是與廣告公司的問題所在。而廣告公司方只有27%受訪者表示會藉訓練改善傾聽技巧。

廣告公司方高達81%的受訪者認為廣告公司經理人對客戶生意的參與是改善關係的解決之道。約3/4的廣告公司方經理人受訪者表示將重組小組與工作過程改進關係。廣告公司方受訪者表示客戶方有主動採取行動改善關係。有一半以上的受訪者答稱客戶提供己方需求更多資訊,並讓資深人員較早參與廣告製作過程。1/4以上受訪者答稱客戶曾改變己方人員配置,讓更少人介入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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