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的金融時報創意產業版上有一篇署名Peter Matthews的投書,批評比稿帶來垃圾設計(crap design)。Peter Matthews據說是一家叫作Nucleus的品牌顧問公司的總經理,他這篇文章本來是被放在設計專欄,批評的也是設計業的創意比稿問題。不過,創意比稿的問題,在廣告業又何嘗不然?
Matthews文內首先說,(設計服務業)供過於求時,按理,設計服務品質應該會因為激烈競爭而提昇。但是,實際的狀況是,因為所謂的“自由創意比稿”(Free Creative Pitching,我看自由也可以翻成免費,說不定更合乎實際狀況),客戶往往是要設計服務公司就雙方不曾充份討論過的簡報提出解決方案。Matthews認為客戶多半是在找對該問什麼問題之前,就想要找到答案。其結果自然是產生一大堆的“垃圾設計”。
Matthews說,其他的顧問業都不會一開始就把自己的核心產品提供出來──你能想像像McKinsey,或KPMG這樣的公司在客戶還沒決定要雇用他們之前就先幫客戶解決問題的嗎?而Matthews也說他從事品牌和設計服務25年來,沒有看過任何好作品是創意比稿產生的。他認為,在適當界定問題前,不可能解決問題。想要用這種取巧方法找到解決方案的客戶一定找不到需要的解答。
這樣的文章當然說了也是白說啦!我們都知道有些客戶比稿成性,動不動就比。甚至只要認為代理商稍顯懶散就比。大的客戶還按照品牌輪著比,把代理商操得累死了。而客戶真的得到好處嗎?Matthews此文是批評比稿制度本身就有缺陷,耽溺比稿的客戶永遠得不到滿意的解決方案,當然只有一比再比。其實,天下事道理都很簡單,假如兩個人談戀愛,一方動不動就用分手威脅另一方,所有的能量都放在互相防範和隨時準備落跑上。怎麼能期望雙方真正為對方著想?客戶-代理商的關係不也是這樣?動不動就比,把代理商整得師老兵疲,怎能寄望代理商為你想出真正的好想法?當然我這話也是白說啦!關我什麼事呢?每種人就選擇他要的關係嘛!It’s a free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