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權益在哪裡?

1 月 / 05 / 2005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天下的這則報導,實在蠻有感觸的。

我不明瞭這是否全文。也許被轉載的網站給刪節了也說不定。

通篇在介紹台灣這家成衣廠的轉型就在於能夠趕工、接很趕的單子。甚至可以早上接單,廠商下午就押車進來收貨。

文內寫:為了跟上客戶的腳步,台灣得隨機應變。之前三十天就叫急單,到現在十天,甚至不到一個禮拜就要出貨,「台灣只能做這種訂單,」台南廠廠長柯鳳秋說。

各位會不會覺得這種場景很熟悉?也可以把內文的主詞改為廣告公司,“為了跟上客戶的腳步,廣告公司得隨機應變,之前30天一支廣告影片從無到有就叫急件,現在10天,甚至不到一個禮拜就要把片子趕出來。”

一定要這樣嗎?這樣就是好嗎?

那麼員工得到了什麼?我在這篇文章中目前為止都找不到。“快速反應”當然是要員工拼命趕工。員工得到了什麼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看到,“面對員工的抱怨,柯鳳秋以身作則。員工輪流加班的情況下,柯鳳秋卻是每天鎮守工廠,連續一個禮拜沒回家睡覺。知道幹部都沒休息,員工對柯鳳秋說,「我實在不想做,看你那麼辛苦,也不好意思。」

這樣就夠了嗎?能幹的主管,就是有本事用個人魅力與努力讓員工加班熬夜的主管嗎?

我真的很想知道,文章中這家擅於接急單的成衣廠那些輪流加班的員工,他們的生活是什麼樣的狀態?當他們經常性的輪流加班給公司帶來14.9%的毛利率,又得到了什麼樣的報酬?說不定,當員工的報酬率提高到合理的水準,這14.9%的毛利率也就剩下不到一點點?還有,最重要的,台灣過去的經濟成功,是很多人在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下拼命勞動犧牲生活所換來的,台灣將來要存活,還是只有這樣的辦法嗎?

我覺得記者有義務除了經營階層所報告的光明面,也低下視角,看看勞動階層的生活與勞動狀態是否合理。當然,公司和工廠不存在時,工人也會沒飯吃。但是,當有14.9%的毛利率時,是否也能夠回頭檢視一下勞動條件?記者不是為真理服務嗎?還是其實只是為資本家服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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