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生意50強之二

2 月 / 22 / 2005

(續前一篇)

排名第16的是英國BBH廣告的設計主管Matt Kemsley。上榜原因是因為他主導創作了BBH和客戶Lever Faberge的Lynx Pulse體香劑廣告。這支在2003年上檔的廣告(這邊可以看到),描寫一位奇貌不揚的男子在Pub隨著音樂起舞,而兩位美女(因為Lynx Pulse的效果)就情不自禁地與他共舞。廣告播出之後,配樂(Room 5的“Making Luv”登上單曲排行榜。英國各地的俱樂部裡頭都開始流行“Pulse舞”。Lynx的市場佔有率由1%爬升到10%。本案例也得到行銷效果獎等獎項。

排名第18的是最近幾年特別成就非凡的廣告影片導演Frank Budgen。報導中說,Budgen平均一年只導三部廣告影片,而過去12個月內他一支廣告影片都沒有拍。但他的影片支支都是得獎大片:Nike的Tag,Levi’s的Twist,Playstation的Mountain。倫敦金融時報說他入選創意生意50強的原因是“因為能力能夠證明索取的高昂導演費,而得以將創意變成現金的能力。”報導引述Budgen自己的話說“如果我有什麼能力,那就是挑選腳本的能力。因為最重要的是腳本。”報導沒說Budgen的製片公司Gorgeous到底賺了多少錢。大概因為Gorgeous是私人公司不需要向大家報告而無法取得這方面的資料。

(還沒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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