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稿,關於tone & manner

1 月 / 11 / 2006

這算是投稿吧,請小魚考量值不值得登出:

我想說的是關於廣告詞彙中,大家常聽到及使用的“tone& manner”一般人對於“tone& manner”的解釋通常為“影片或畫面的調性與節奏”,尤其常出現在廣告代理商brief給導演的check list中,或者代理商與客戶溝通TVC或平面稿時的必用字。這麼使用是一種正確的說法沒錯,但是我個人寧願給這個詞彙一個更精準的定義:“tone & manner”是“品牌說話的態度和樣子”,如此上綱能讓一般停留在形容詞上的描述更有所依據。請見下列舉例品牌:

FANTA芬達
一般T&M描述:明亮的、活潑的、節奏輕快的、幽默的、無厘頭的……
我的T&M描述:像冷面笑匠般地以一本正經的態度,說一個令人出乎意料的笑話,讓人對結果感到驚喜……

如此一來,更能精確地傳達品牌的精神與態度,調性與節奏更昭然若揭。

以上是個人淺見,我是大衛廣告 RITA

*
(標點符號我略改過。謝謝RITA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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