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網路消息引用路透社報導,微軟已經和Universal Music簽約,下周二即將上市的Zune數位音樂播放機每賣出一台,微軟就會付Universal Music一筆權利金。這個手段相當厲害。而且是有可能重寫市場規則的一招。讓人不禁想起個人電腦產業發展初期,軟體原來都是免費隨硬體附贈,而Bill Gates對這點超不爽,還寫了一封公開信反對這種行規,鼓吹軟體應該由使用者付費,讓創作者得到合理待遇,才能鼓勵軟體創作。爾後,硬體價格隨時光推移不斷下滑,軟體價格卻保持不變,並且成為一個龐大的市場。不能不稱讚Gates的生意腦筋。
路透社這篇報導預測,會不會將來連手機廠商之類的廠商,都必須付音樂公司硬體銷售權利金,而不只是為音樂付錢而已。(和電腦硬體廠商搭售作業系統等軟體的狀況有點像?)微軟的作法,會不會讓內容產業也想向目前佔有數位媒體內容播放機80%市場的蘋果要求分潤i-Pod銷售所得,還蠻值得觀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