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例跟小狗尿尿的差別

12 月 / 05 / 2006

我知道出版社都有體例,我從小到大都在出版界工作好嗎?

但是標點符號和英數都有語氣啊!比如:

兩次奪冠 為何要改為 2次奪冠

三支史詩紀錄片與三位英雄人物 為何要改為 3支史詩紀錄片與3位英雄人物 (英雄人物忽然被當成銅板數了)

在紐、澳兩國 →在紐澳2國

十位營養學家有九位推薦 → 10位營養學家有9位推薦 (那十之八九也要改為10之8、9?)

六、七個同名同姓的人 → 6、7個同名同姓的人

四大真言 → 4大真言

十幾萬 → 10幾萬

我覺得,出版社不該對體例過份執著,要不然體例的意義跟小狗撇腿尿尿沒大差別──到此一遊的意義大於幫助讀者的意義了嘛!

我討厭任何形式純粹只為領域行為的領域行為。

4 Responses to “體例跟小狗尿尿的差別”

  1. 莊跟陶表示:

    兩次奪冠 為何要改為 2次奪冠呢??
    我還真的不懂
    有哪位出版界的人可以回答我嗎??
    我想有些平面的美編
    也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吧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呢?
    就算是用編排美感來看
    兩的字元寬度也比2要來的整齊啊!
    我也真的很無法理解
    有些用字遣詞真的看不出有任何的影響
    那位什麼要修改呢??
    有專業人士可以給個說法嗎?
    就算最後的答案
    是歸咎數字2的風水比國字的兩好
    我也認了
    我只想要個答案….

    有專業人士可以給個說法嗎?

  2. 小魚表示:

    嗚嗚,對啊,給個說法嘛!

    我也很想知道。

  3. Anonymous表示:

    你不給編輯改點東西,老闆會以為他沒做事….:P

  4. 小魚表示:

    我覺得這個過程有毛病──找一位很資深,而且對專業很了解的譯者來譯書,然後讓一位非常資淺,對專業也不甚了解的編輯來改稿。

    為什麼不把這些工夫省下來呢?出版社常常為要多給譯者一點錢而在那邊計較來計較去。以本書為例,14萬字我只拿到9萬多元。因為稿費是千字700元。多給譯者千字100元的稿費,也不過增加14000元的稿費。但是一位編輯一個月的薪水肯定要3萬以上。花時間作這些大多無意義的修改,然後浪費譯者的寶貴時間無酬在這邊改回去。譯者其實也可以像我現在的想法,把書一扔了事算了。反正不是我自己的公司出的。掛我的名字又怎樣!我也可以不管。我稿費都拿了。

    我覺得這個過程大有改善的空間。而且我不信改不了。我自己要來作出版。肯定不花時間作這類的傻事。──我寧願花時間作些比較有創造力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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