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和紐約工作

5 月 / 16 / 2008

我問Jennifer她們在倫敦跟創意總監約見面作作品批評是怎麼回事,她的回答太精彩了,而且很大方地願意讓我貼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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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基本上見創意總監這種事很像是電動打通關,打完小魔王才能打大魔王,得一路過關斬將(如果他們知道被我比喻成電動怪物不知道會有什麼想法 XD)。

如果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創意人,通常創意總監們是不會理的,除非你寫的 email 還有些有趣的地方,或是已經有一定經驗(光靠作品集連結也沒有用,大部份的人根本連點連結的時間都不會給)。所以大部份的畢業生都是先從 junior creatives 開始連絡。如果該 junior creative / team 願意給見面的機會,在做完 book critique 之後會給該怎麼修改作品集的建議,回家修改完(或做新的稿子)之後可以再要求會面,一直改到他們滿意為止(當然也有很多時候是直接槓龜)。如果滿意度夠高,junior 可能會把你推薦給公司裡的 middle-weight / senior creatives,或是專門負責選出 placement team 的創意人。等到 seniors 也滿意的時候,他們可能會推薦你去見 CD。就這樣一步一步爬上去。

不過因為每家公司的風格都不一樣,有時候可能要準備一本以上的作品集。我有個朋友最高紀錄曾經有十二本,因為每家公司要他改的稿子都不一樣。我們則是只有一個電子檔。

以前在英國大概需要做一年的 placement 才能找到工作,現在好像變成一年半甚至兩年了,前陣子認識一個在 Euro RSCG 做了半年的 placement team,他們在其他幾家公司加起來的經驗有一年,在 Euro 時創意也還算出色,幫公司拍了幾個廣告,但後來還是沒成(公司說沒有預算),得去另一家公司重頭開始。

抱歉,回到正題 …

但是打通關有時候會有祕密通道。也就是,如果哪個 creative 喜歡你的作品到一定程度,他可能會告訴你他和其他家公司哪些 creatives 交情較好,你可以報他的名字去找他們。運氣再好一些,可能還會主動打電話或寫 email 幫你連絡(但是這樣的機會真的太少,我們也不過有過三次機會)。或者他們會把作品轉交給創意總監。

整個過程大概就是這樣。

和剛開始找工作時相比,我們現在人脈比較廣了,所以成功出擊的比例高了很多,不像以前要寫信拜託 junior creatives 還等了老半天沒有回音。直攻大魔王去也。

再提供兩個直攻大魔王的例子:

http://gwenyip.blogspot.com/

香港工作五年的創意人轉戰倫敦的經驗談,要從第一篇開始看喔!她因為畫了很多有趣的圖,見了好多知名的創意總監,不過這裡實在太難混,好像一年下來她只有找到一兩個 placement,後來去了 W+K Amsterdam

http://www.sgoerg.com/meetings1.htm
我的德國朋友 “How to Meet ECDs?” 作品。利用自己是女生這點跟 ECD 們說,見我我就開「沙豬行為戒除成功」的證明給你!不過她是在紐約,那邊真的比倫敦容易 … (至少不用做變態的一年以上 placement)

另外,如果到一年一度的 Portfolio Night (www.portfolionight.com),可以有機會給三個 CD 做 book critique。我們就是在那裡碰到 Ogilvy 的 Will Awdry,他邀請我們下個禮拜到公司去和他與另一個 creative partner Alasdair Graham 見面。除了倫敦之外,紐約香港伊斯坦堡阿姆斯特丹雪梨等等二十幾個城市都會舉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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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Jennifer的分享!
PS.後來Jennifer附上這個她找到的D&AD Workshop的廣告,說正式她剛開始找工作時血淋淋的寫照。我想既然是在她網站上那我直接分享吧!

說到這,我真的很喜歡D&AD這個組織,他們很嚴謹,但是溝通文件卻能抓到這行業真實的精神,而且毫不諱言把問題點出來。D&AD好幾任的主席都致力於消除可怕的試用制度(就是上面Jennifer文中提到的Placement),就是,你不錯,那你來我們公司試用個也許一個月吧!一個月之後跟你說,我們公司還是沒缺。然後踢你跟你的partner出去,聽說倫敦年輕創意要找到工作有時要花個一兩年在placement,在這段期間他們就窩在朋友家睡沙發(請想像倫敦冬天晚上客廳暖氣關起來的時候),吃泡麵,一件牛仔褲穿一整個星期……。但是也許是因為這樣,他們的年輕創意就都身經百戰了。而且,就像Jennifer這封信裡寫的,他們不停找了不起的創意總監看自己的作品然後改、改、改。

跟這些人比起來我們都算很幸運了!不是嗎?

** 續,Jennifer的後續來信:

The horror stories continue. 這是剛才我跟 Jeremy 信裡聊到的:

講到倫敦的求職過程,因為當時小魚只有問我 book critique 是怎麼一回事,我很多細節就都略過了。這邊新人是幾乎一定要從 placement 做起,而且其他國家的經驗他們全部都不當一回事,除非你已經是有點名氣的 senior,我一個朋友之前在瑞士 Lowe 和 Euro RSCG 做了三年,還得了幾個藝術指導協會的獎,來這邊還是得從 placement 做起,已經熬了要兩年了還找不到正職,很慘,下個月再找不到她就決定收拾行李回去瑞士了。還有很多恐怖的故事。

小魚,我們下次聊點在國外工作高興的事情吧,不然以後大家都不敢來了 XD

*** 好啊,寫點有趣的事情來吧!比如說,也有像某某人,現在謠傳年薪一百萬英鎊啊!

6 Responses to “在倫敦和紐約工作”

  1. Jennifer表示:

    忘了說,placement = 實習。其他地方都說 internship,就只有英國人喜歡跟大家不一樣。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把倫敦描述得太恐怖,以後沒人敢來?XD

  2. 小魚表示:

    我看到你的留言之前寫了更恐怖的說明,哈!

  3. Jennifer表示:

    你的說明的確很恐怖,我看到都會發抖啊,哈哈

    placement 薪水真的很慘,大概只有剛入門正職 creative 的一半,我還聽說過有個很可憐的 placement team,試用一年,幫公司得了幾個獎之後,還是因為一句沒缺就被踢出大門 …

  4. 小魚表示:

    嗚哇!真的很可憐。那你聊聊那個Juan Cabral吧!他最近不是紅透了嗎?他也是外國人在倫敦。 他怎麼樣呢?他的執行創意總監很好的樣子,看起來好像不會欺負人。

  5. Jennifer表示:

    我還沒有機會見過 Juan,不過我拜訪過 fallon 一次,最近還安排了要跟那邊兩個 team 見面,說不定有可能會碰到他。

    我只知道外面謠傳他現在年薪有一百萬英鎊 XD

    聽說想在 fallon 被試用之前還得被試做一個(還是一些)brief,做的最好的 team 才會被挑中做 placement。我不是很清楚,去做面談的時候再來問一下。

  6. Jetta表示:

    Hi Jenn, 好久不見.

    的確,紐約是比倫敦容易些…但是 Minnapolis 就跟倫敦很像.不過紐約的機會很多,所以只要有實力,很多4A的agency 是很願意用新人的…只不過是 hiring process 會掌控在特定的 recruiters手上.只要找到這些門路事情就好辦多了.譬如說,Hill Holiday只跟兩三個 recruiters 找人. 這幾個recruiters 都已幫 Hill Holiday 工作多年.所以他們都十拿九穩…

    Hey, 妳什麼時候回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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