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4)跟坎城創意節一樣是「獅子創意節家族」(Lions Festival)的 Eurobest 歐洲創意節 已在 12 月 3 日揭曉得獎作品。今天起就一個一個來看。歐洲創意節比 Spikes Asia 亞洲創意節 聽說辦得還要更好,因為是獅子創意節家族百分百直屬的會展。而且歐洲創意創新的腳步一向踏得更前。
BRÄNDÄRIT
Branded Content & Entertainment 品牌內容與娛樂獎年度大獎
首先看的是 Branded Content & Entertainment 品牌內容與娛樂獎年度大獎得主,芬蘭 TBWA 說服了 10 個廣告主參與,創造一個以一家虛擬的廣告公司幫 10 個客戶做品牌內容與娛樂的品牌內容與娛樂連續劇。芬蘭的 MTV3 把週日的黃金檔時段給了這個叫做「Brand it!」(廣告公司自己的英語翻譯是「Buy this」)的節目。10 個參與的廣告主因為是在「演戲」,所以可以在連續劇內盡情推出以往不敢拍的瘋狂創意廣告,而且所有在戲中演到的廣告,都會在戲演完的廣告時段播出!(誰想到的啊!)Brand it! 大受歡迎,超越原定收視率 30%,現在這個節目形式還已經外銷了,會在其他市場看到。
今(2014)年坎城品牌內容與娛樂獎的評審因為抱怨「沒看到 narrative 上的突破」,因此在 2014 年度沒頒發品牌內容與娛樂獎的年度大獎。但 Brand i! 這件作品應該就是個 narrative 上的大突破吧!
但是,這件作品嚴格來說,還不算是原創喔!原創作品是哪一件呢?就是 2012 年,獲得首屆坎城品牌內容與娛樂獎金獅獎的「史上最賣電影」(The Greatest Movie Ever Sold)其中,以《麥胖報告》著名的導演 Spurlock 找了一大堆真實廣告主拍攝了以品牌內容與娛樂(廣告置入)為主題的品牌內容與娛樂電影。
Brand it! 的創意將「史上最賣電影」所創造出的平台(找真實客戶拍他們在做品牌置入這件事的品牌置入電影)更加突破,讓這件事更有利可圖(所以客戶的廣告都在節目後就播出,等於至少雙倍廣告),而且這個電視節目創意還賣到外國,雖然不是原創,商業成就更大噢!
(其他作品的介紹待續)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小魚廣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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