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AS的Get the Lions擒獅計畫。

2 月 / 26 / 2008

前陣子在小魚網上怨歎,中國今年要送50個青年創意人去坎城見見世面。怎麼台灣都沒有聽到任何這類的動靜?

現在可以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坎城網路廣告獎的官方贊助廠商MDAS(微軟的數位廣告解決方案Miscrosoft Digital Advertising Solutions)已經決定在2008年度贊助一個很特別的活動,而且,完全是對治台灣歷年來無法提交網路廣告作品參加國際賽事,克服關鍵障礙,所提出的解決方案。

台灣最近三年所提交參加坎城網路廣告獎的件數每年最多不超過4件,去年根據大會新聞手冊的資料,參賽件數是0件。在去年度,小魚找業者人士進行紙上點評時,the Index 的創辦人莊偉程指出其中的癥結:坎城的線上廣告得獎作品動輒600-700K,而台灣的入口網站一般banner檔案大小要求是30K,就算客戶肯讓互動廣告公司作,他還想不出來要到哪去下這個廣告。

這個死結卡得很緊,要怎麼打開?去年十月,小魚跟兩位年輕創意人自費到北京去參加One Show創意營,趁便請教光降創意營的2005年度坎城網路廣告獎和2007年度One Show互動廣告獎評審團主席PJ Peirera,他們當初在巴西倒底是怎麼作到的?

當時小魚問PJ的是,是,台灣既然有刊登版面的限制,我們難到要辦30K創意大賽,再把贏家送去坎城嗎?PJ非常肯定地說,不能這樣作,因為這樣「只會增強市場現有的規則」。而且30K是表現不出什麼創意的。PJ說,30K的限制不是台灣的獨家,在各市場都一樣,在巴西也相同。而當初在巴西的作法,「是靠個人的努力」,PJ「自己打了很多的電話」。總之,PJ給了小魚建議,讓小魚去找網路廣告富媒體的供應商,如Eyeblaster 。只有當版面問題解決,才有創意揮灑跟突破的機會。

長話短說,小魚回來之後,跟業界創意一起去找到Eyeblaster來談。而想不到在此時,微軟的MDAS主動跟小魚聯繫,也提出了類似的想法。(我們後來一直戲稱是否我一直傳送的電波被MDAS收到了。)後來總之經過Eyeblaster和MDAS各自向總部爭取,(Eyeblaster在台灣主要的服務對象剛好也是MDAS,所以他們兩者合作能夠互相配合。)最後,台灣MDAS在今年將會進行以下的三項活動:

1. 贊助10件台灣互動廣告作品在MSN的新首頁免費播出;
2. 在坎城報名截止前,舉辦一個名為Get the Lions的工作坊。請來坎城廣告獎的評審甚至評審團主席來為台灣的互動廣告作品把脈,提出一些建議;
3. 為10件台灣廣告作品出報名費,讓他們參加坎城網路廣告獎。(今年網路廣告獎報名費將由合台幣15000元起跳。)

MDAS特別設立了getthelions@livemail.tw這個電郵,有興趣的同業儘管寫信去詢問。目前的原則應該是,只要有興趣以MSN 新首頁的互動廣告規格(聽說這些版面都是很貴的,阿溫跟我講說客戶有機會免費運用這些版面真的是賺到了!),幫真實的客戶製作網路廣告,都有資格參加這個活動。(包括徵選和工作坊。)MDAS應該會請最後請來的講師(坎城網路廣告獎評審團的評審或主席)選出有機會得獎的作品去上檔和報名。因為互動廣告的創意概念其實跟傳統廣告很像,傳統廣告代理同業特別應該要踴躍參加。有任何問題,小魚也會幫大家詢問喔! 

活動的線上DM點這邊:

2 Responses to “MDAS的Get the Lions擒獅計畫。”

  1. 小魚表示:

    最近跟Publicis Modem新的CD Sean 有些聯繫,他對文章中只有提到K數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意見,我請他寫成信件讓我轉給MDAS,他也如約而寫,我請求他同意將信件內容部份貼在這篇文章後面,他答應了,但是他擔心公開會不會太嗆,

    Sean的意見:

    針對flash player版本只能用6.0的狀況來說
    會限制太多技術上的創意跟想法
    也會導致k數無法壓下來跟效能無法克服的窘境
    以現在來說
    flash的banner不再只是能表現簡單的2d動畫表現
    而是更可以在程式跟創意的結合之下
    表現出更令人驚豔的作品來

    再者以adobe本身來說
    在前年
    以公布到player9.0以上的版本了
    經過了快兩年的時間為何還是只能用7.0又或是更低的版本才能展現所製作的banner
    放眼國外都已經不知跑到哪個等級了
    台灣還是這樣的固守自己的己見
    就因為開發的困擾度相容性問題
    意而壓抑台灣的創意
    再怎麼想都不是
    這些平台應該有的態度跟行為

    以上淺見

    =

    後來他進一步的意見;

    =

    (前略)

    我想是他們(入口網站等平台)怕有其他不是重度網路使用者的電腦沒upgrade吧…所以控制在flash player 6.0
    就是這樣,畢竟他是平台呀…

    =

    以上意見記錄在這邊,因為對於台灣網路廣告作品創意表現上的限制,有很多意見如果不是業界的人講出來,我們都不了解,也無法克服。Sean之前在奧美工作,後來去舊金山進修和工作剛剛回台灣,因此比較有機會比較國內與國外的工作環境,我覺得他的意見很寶貴,提供在這邊。非常謝謝Sean(蔡智翔),順便一提,Publicis Modem是陽獅集團在2007年併購大網路廣告集團Digitas之後獲得的網路廣告公司。聽說Publicis因此獲得了Modem全套包括跟客戶收費方式,客戶問題回應流程等等由網路廣告公司來的Know-how。而且該公司在一年之內將由12人擴展為45人,有興趣的人可以觀察或找機會加入這家公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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