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翻譯,其實有的時候會每個字都懂,但是合起不知道是什麼意思。這幾天在修整稿子給雜誌,同時整理文字稿。但是直到今天我想我才搞懂PJ講的,不要為了投資參賽,而是為了測試而參賽的意思。
如果你是為了投資而參賽,比較會把你認為有機會得獎的作品送去參賽。但是有機會這三個字就會影響你的判斷。
如果你是為了要測試自己的程度而參賽,你比較不會管別人做過什麼而得獎,而是把自己做出來怪怪的,自己也不知道好不好,但是很想看看評審怎麼反應的東西送去參賽,這才比較有創新的機會,到頭來,更有得獎的可能。
另一個,正確使用廣告獎的方式,是像
新加坡設計者Jonathan Yuen的個人網站。
高峰會中有人提出這件作品來討論,說到這網站有沒有效果,要給誰看之類的話題。PJ發出驚人之語:我看了這網站就雇用這傢伙了。他說,他在評審2007年One Show時看到這件作品,當然,大家都知道他當時是當One Show互動獎評審團主席。PJ說,他看到這網站,馬上跟Jonathan連絡,在One Show比賽結果還沒發表,年鑑還沒出來之前,他就馬上把他雇到AKQA了。
如果你很行,廣告獎報名費這樣花當然是非常棒的,還有什麼比這樣投放媒體更精準呢!
要是台灣的一般客戶看到這個網頁,不知道得獎之前,八成會被講的很難聽,到底參賽的意義是什麼?得獎?賺得客戶的贊賞?還是只是浪費錢?還是為了到更好的公司工作?
世界上哪有東西有絕對意義的?問你自己啊!你怎麼用他他就有怎麼樣的意義。
高峰會,J(我)被列上名單但沒去,現在覺得有點可惜。但其實我也怕語出驚人嚇壞很多廣告前輩。
我也想雇用這個傢伙,雖然講這句話有點馬後炮的感覺。
(當然,因為我是個設計公司的老闆,這傢伙比我公司大部分創意和美術都強,我願意出2-3倍於台灣AD的薪水聘請他,但他去PJ那裡肯定不止吧)。
這位華人朋友的網站,在台灣(設計師的圈圈裡)應該很多人看過,算是知名度和辨識度很高的網頁設計師,也證明了他是個高手。
以這些個來看,成效算是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