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田中耕一郎於 2009 年擔任第一屆 i@T Festival 講師時的留影
就像英文常說的「Last but not least」──留在最後介紹的講師,往往是最珍重的,因為,我們今年首次邀請了在 2009 年第一屆 i@T Festival 時就來過的田中 耕一郎再度參與 i@T Festival。
圖為田中耕一郎於 2009 年擔任第一屆 i@T Festival 講師時的留影
就像英文常說的「Last but not least」──留在最後介紹的講師,往往是最珍重的,因為,我們今年首次邀請了在 2009 年第一屆 i@T Festival 時就來過的田中 耕一郎再度參與 i@T Festival。
2008年坎城廣告獎結案報告 作品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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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始整理08年的坎城廣告獎得獎作品了。先從網路廣告獎開始。
今天先欣賞由美麗的“絕對機器〞所演奏的音樂吧!
簡單地說,Absolut伏特加延續了與藝術家合作的傳統。這回,邀請了現代藝術家與類人工智慧研究者,建造了兩座機器。這機器能夠與人互動,機器展示的現場作為“活動”(event)的地點。而藉由網站,使用者能夠由電腦鍵盤輸入聲音,或是鍵入文字,與機器互動。看機器如何演繹你所傳遞給它的訊息。而使用者除了在網站上瞧見機器與你的溝通,更能將機器與你的“合奏”影片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上面的這則在YouTube上播出的影片,就是Absolut Machines整個絕對機器活動的促銷頻道之一。這隻影片的點閱人數已經超過36萬人次。
Absolut Machines是個成人網站,意思是,因為由酒商絕對伏特加贊助,進入網站之前必須先輸入出生年月日。這件作品在08年的坎城網路廣告獎得到金獅獎。
現在剛好有點時間,(因為我沒去研討會),來懺悔一下好了。
達彼思的游麵說在坎城要我照顧小龍和阿德烈。結果我前天責備了小龍。昨天又把阿德烈給責備了。(他們兩個應該不敢再跟我們一起吃晚餐了。)
因為小龍說得獎作品不是回去也看得到。(我就說我不同意,因為來坎城其實不是來看得獎作品,應該是來看所有的作品,或沒得獎的作品。)
昨天阿德烈問我NikeiD是什麼。結果也被我責備了。後來崔小荷說,其實傳統的廣告公司創意不太會去看網路廣告獎的得獎作品,所以阿烈不知道去年網路廣告的大獎作品是很有理由的。
不過當時我責備他的原因是因為講到了掌握坎城的作品對創意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事。
今天早上早餐時我遇到韓國的某大創意(忘了他名字,他每年都自費來,今年還帶他16歲的女兒用──她學生入場費一起來)。我問他對這件事的意見,他說,他同意阿烈的看法,對創意來說作創意時進行的研究的確已經花很多時間精力,掌握全球的作品不見得是最重要的。不過,我說,你還不是每年都來,而且我覺得應該是不分產品類,有些是整年度最有代表性的作品,這是最重要的。如果創意到現在的此時還不知道NikeiD,不知道白開水計畫,那我就覺得不妙。他就說,他懂我意思,然後忽然跟我要名片。
很多創意怕看外國作品的原因(湘雲說她以前也是這樣)是:怕受影響。關於這我要說兩件事,一件是,我去讀博士班時,聽到過一位數學家的故事。忘記是那位數學家,好像住在高加索之類的。當時可沒有國際學術研討會,也沒有網際網路。所以這位天才數學家終其一生一直在天才橫溢地證明很多人家在世界其他地方早就證明出來的原理。
另外一個是,(這我講過一百遍了!),我有次去阿姆斯特丹時,去了林布蘭紀念館。當時剛好趕上了畢卡索展。林布蘭跟畢卡索有啥關係?畢卡索藝術生涯中有好幾年專心臨摹林布蘭,重複畫他某些畫的構圖和主題等等,然後逐漸將林布蘭的畫轉變,最後創造出自己的獨特畫風。
重點是:三層樓還是兩層樓的展間(就是在林布蘭當初住過的地方啦!),每一樓牆上都貼著好大的:「好的藝術家偷,壞的藝術家抄‧」我覺得創意人本來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讓抄慢慢變成偷。所以,應該不要怕受到別人影響才對。
網路廣告獎的評審團主席Coleen(她人好好喔!)在評審團記者會中說,她認為,網路廣告獎跟其他的廣告獎最大的不同是,應該不會有其他的評審像網路廣告獎評審團一樣,一看到看過的手法就說;這個有人作過了!然後那件作品馬上就丟掉了。(PJ在北京帶創意營時也是,青年創意跟他過創意時,他常說,I have seen it before!然後這創意就死了!)我想,也許網路是比其他評審團更追求創新,但是不作別人作過的應該是創意(想要得獎,或只是想要作出好作品)的要務。
但是你不看,或是躲避看國際的作品的問題是,你根本不知道人家作過什麼,結果你很可能無法避免重覆別人作過的作品。所以講來講去,看別人倒底作過什麼還是很重要的。
崔小荷看完本文的預覽後說我沒有懺悔,只是陳述。好吧!其實我沒有很想懺悔,因為我覺得我的想法真的是很對的。
好吧我還是懺悔一下:小魚應該學會溫柔善巧,要像Coleen一樣,不要一下子就責備別人。好了,報告完畢!(游麵跟柱子看到本文可以簡訊給小龍跟阿烈叫他們還是可以跟小魚吃飯。應該不會再責備他們了!)
後記:(2010.2.27)在09年邀請稻本零來台灣主導Soga Soga Eureka的創意營活動,在Rei簡報時我幫他翻譯,他忽然提到畢卡索說的「好的藝術家偷,壞的藝術家抄」,我當時真是太驚訝了,不由得瞄了他一眼。「好的藝術家偷,壞的藝術家抄」變成這次Soga Soga Eureka創意營活動的主導原則。
剛剛收到的新聞信說,今年的坎城廣告節會把過去只開給學生代表的坎城廣告學苑擴大,並且結合青年創意行程,28歲以下的青年廣告人,只要參加Young Lions或學生代表行程,就有包括以下大隻廣告人在內的廣告人來給你上課喔!
Bob Isherwood, Worldwide Creative Director, Saatchi & Saatchi
David Droga, Creative Chairman, Droga5
Nick Law, 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R/GA
Matt Freeman, CEO, Tribal DDB Worldwide
Paul Woolmington, Co-founder, Naked Communications
Rick Boyko, Managing Director/Professor, VCU Brandcenter
Rodney Fitch, Chairman,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Fitch
活動的設計是,每天兩次,在一個叫作青年創意區的地方來上課。只有參加Young Lions的人才有通行證。所以說,28歲之前參加坎城廣告節真的是很划算喔!
2010年後記:坎城廣告節的大師班一直持續舉辦,成為坎城廣告節相當不錯的節目之一。
剛剛跟某大廣告公司網友聊天,得知,明夏將有中國某大廣告公司進行一個帶50人去坎城的活動。據網友說,該公司明年將選拔50位年輕人到坎城,不管是廣告、室內設計、服裝設計、建築、藝術,只要跟創意有關的都有機會去坎城,因為要送中國年輕人去看世界。由這家公司的廣州分公司負責所有費用。
我問,一家廣告公司怎麼可以有錢到這種程度。他答,「我們公司一年營業額人民幣15億,你說呢?」
雖然程度上不能相比,但我想到這次去北京時聽說的,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的作品
《童話》帶1001人去德國的計畫。在這個網頁有相當清楚的的說明。
讀者可以看一下這篇文章中,這1001人到德國的計畫是怎麼樣,在多快的期間籌齊。
另外我想到什麼呢?這期,我寫了一篇題為〈沒人栽培你,你可以栽培自己〉的文章刊登在adm廣告雜誌上,介紹這次的One Show北京創意營活動。廣告雜誌將這篇文章和這次一起去的陳郁臻和遷治宇的文章,在剛出版的本期共作了八頁的特別報導。
這個特別報導的前面則是另一個特別報導。主題是稱為〈台北廣告節〉的活動。我看了幾次,現在想起這活動的印象只記得4A公司的廣告人在信義區扮妝遊行。
最近我常常把我們此行到北京的費用──不到3萬元──拿來作為除法計算式的分母。比如,拆「大中至正」四個字177萬,可以送59個年輕創意人去參加One Show這次的創意營。有錢的媒體或網路公司,辦一次款待客戶的吃吃喝喝費用,可以送約30個人去參加這次的創意營。台北的廣告人跑去三峽扮妝遊行一天,把「終身成就獎」、「最佳XX獎」頒來頒去,並出版特刊的費用,我想可以送十幾個人去參加創意營吧!
要是一個國家或市場的廣告業的錢是拿出來送年輕人去看世界,另外一個國家或市場的廣告業的錢是拿來,嗯,辦桌,扮妝,辦終身成就獎,辦,高級客戶高級餐廳旅遊盛地一日數日遊,幾年之後,兩地年輕創意人的職涯發展,或兩地廣告業的專業發展會有什麼樣的差別?不問可知吧!
最近有個機會跟坎城廣告獎的主席通訊,他告訴我,巴西的廣告業近來,年年由各廣告公司出錢合成一個基金,送數十位年輕廣告人去參加坎城的青年創意營行程。「巴西過去五年的所有廣告獎,每一個都有由這些去過的年輕人參與。」
What do you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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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個計畫後來沒有實現。聽說是被主管單位否決了。我們好像要感謝他們讓兩岸的經驗差距沒有那麼快、那麼激烈地拉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