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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游明仁〈如何在廣告亂世持續燃燒創意心火〉分享會

9 月 / 11 / 2007

小魚廣告網與廣告工會預定於10月20日下午2-4時,舉辦創意獎座。將由Bates廣告執行創意總監游明仁主講。游明仁將要由一個art-based的ECD的角度,分享他近來領導Bates團隊創作的廣告。包括他今年在One show和D&AD入圍的歌林廣告的整個創作過程。(包括與插畫的情義合作。)還有最近幫Nokia創作的感染式廣告影片。以及冰之戀的公仔發展和平面創意。以及其他的得意之作。*冰之戀的創作團隊也會一起到現場分享喔!


(以上影片:Nokia感染式廣告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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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冰之戀公仔發展與平面創意)

根據最近參加研討會的經驗,最精采的研討會是由講師分享自己作品的創作過程,這場研討會保證聽到很多聽不太到,雜誌也不會寫出來的東西!

目前報名的有:

1. Jeremy Chu
2. …
3-6. 林意甄、Mor、玉萍、志卿
8-11. 拉拉、青青、崔小荷、黃絲婷
12. Peggy Lee
13. 妮可Nicole
14-15. 宗原、家楷
16. Eddy Chang
17. 陳又維
18. ……
19. 阿強
20-21. Nick & Junie
23. 姚忠誠
24. A-Wing
25-26. Elven & Shirlin
27-33. 卜慈、Ivan、佳語Joy、仁豪Leo、小八、娃娃、Emily、小葛
34-38. 莊跟陶、王雅玄、陳嘉韻、戴靜怡、連宜惠
39-40. Kiki和朋友
41-42. 宗延+貓
43. Chris
44.45. 王韋方 劉駿輝
7.22.46-49. 奧利佛與友人共六位

王彥鎧的邏輯與辯證工作坊熱烈成功

9 月 / 11 / 2007

9月8日下午2-4點,小魚網跟工會一起辦了一場叫作「王彥鎧的邏輯與辯證工作坊」的活動。聽到很多人都說很有趣,活動很棒。(講師王彥鎧真的很用力,也很累,一連教了3個鐘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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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集點這裡

下面是一些我蒐集來的評語:(活動的「導讀」,王彥鎧事後開心的留言,還有更多留言,請看這裡。)

這樣純槍舌戰的場合我還真像個劉姥姥,用力想要keep on track, 大家的表現都不膽怯,不管是內容充實,或者是氣勢十足,我都有被震懾到,沒有內容的也很會裝可愛,這真的是……再來一次吧!我覺得自己跟本根不上這種節奏,不過還會想再來一次。

感覺大家知識都好豐富喔!自己知道得太少了,回去要多用功。像我可能只會提出一個概念叫「法律」,竟然有人會提出「漢摩拉比法典」;還有什麼「古騰堡革命」,真可怕!

參加的人都是你的朋友嗎?(大多數都是。)感覺品質很優耶!跟這些有能力的人一起上課感覺很刺激,但是因為題目設計得很好,壓力不會很大。而且還有綠豆湯,感覺很好。(下次活動講師已經指定要供應檸檬愛玉了,歡迎再來啊!)

我在回家的途中才慢慢想出很多反駁的說法,可是當下時間太短了,懷著怨恨下課。我已經想到很多說法了,可是課也下光了,來不及了。其實我覺得課很好,但是應該要前一天說題目,這樣學生才有辦法跟老師作辯証。時間夠的話,我還是會提米老鼠,而且我會說的很棒!

(看他都過了一整個週末,到了週二,腦子還一直在轉著。這樣也很棒啦!不過,說什麼時間太短,可是整整上了快三個鐘頭啊!)

這次的活動,因為講師王彥鎧指定要喝綠豆湯,因此由崔小荷同學的姐姐煮了好吃的綠豆湯。(真的吃完了!)值得一提的是現場沒有用到免洗餐具,所有餐具可都是我們自己由家裡帶去的。

下一場:2007-10-20 游明仁 Bates廣告 成功創意近作分享(或,如何在廣告亂世持續點燃創意心火──這是我聽了他說的內容之後幫他先取的)請點聯結看說明

坎城青年創意競賽影片類的得獎者

9 月 / 10 / 2007

找資料時順便找到的,今年坎城青年創意競賽影片類比賽,評審由樓上的評審室下來地下室的比賽會場宣布結果時的現場:

看看那些參賽者,看起來都好成熟喔!還有人竟然參加兩次了!

今年的青年創意大賽金獎的得主是兩個女生。在這邊有他們得獎後的訪問內容。很有趣、有用喔!果然他們當時是跑遍全坎城才在一家DYI店裡找到那個塞子的。我跟我們今年的參賽者A-Wing討論時我說他們一定花很大力氣才找到那個塞子因為我在坎城眾家旅館從來沒見過有用這種塞子的,結果A-Wing的回答是她住的旅館浴缸就有一個!哈!

那天跟廣告雜誌跟此次活動的講師吃飯時聽到一個八卦(由Andy Greenaway貢獻,本人不負查證之責喔!),說今年以Dove的演化得到網路與影片廣告大獎的兩個女生,就是當初把Neil French邀去加拿大演講,結果Neil說女生沒創意,後來搞到他自己離職的同樣兩個人。據說她們跟Neil從那之後就不講話了。而她們今年的傑出表現,更是粉碎女生沒創意之說最好的證明!

所以說,說今年是女生創意年,也不為過啦!女生萬歲!女生加油!

想作好廣告,搬到泰國去!

9 月 / 07 / 2007

關於Saatchi & Saatchi Singapore為什麼會去作到泰國動物保護組織之謎,經過向ECD Andy Greenaway直接請問,解答如下:

Andy Greenaway說,他在上奇亞太區會組織一些中型的創意動腦聚會,他把亞太區Saatchi & Saatchi的15位創意飛到泰國。給他們泰國動物保護組織的簡報,其中在新加坡的這組創意提出了後來的這套執行稿的概念。

我問他那這套創意好賣嗎?他說,非常好賣。因為事實上秘密就是,泰國由於文化的影響,客戶都非常好。你給他什麼他都會說,好。然後就買了。

所以原來大家一直口耳相傳什麼泰國的文化啊、民族性啊、愛幽默啊!有的沒有的,都是廢話。原來泰國廣告創意棒的真正原因就是由於文化關係,給他們什麼客戶都會買。

(這個很好玩,因為來自馬來西亞的陳建榮提到的則是有次他去跟客戶開會,客戶說,我們有做一些事但是不能跟你說。他覺得很訝異,回去問公司的業務,原來因為大馬的文化不鼓勵炫耀,所以客戶沒辦法把他們作過的東西給廣告公司看。)

這樣說來,台灣的客戶文化是怎樣的文化呢?

總言之,想作好創意成為國際廣告人,那要不是搬去泰國,就弄個泰國客戶吧!

能在全世界競爭最激烈的市場中存活的創意

9 月 / 06 / 2007

這是昨天研討會中電通的鏡明先生的主題。還真是充滿了濃濃日本味的題目。鏡明說,他想要給大家看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廣告,也就是大家到東京住到旅館打開電視就會看到的廣告。他先提出對日本廣告環境的整體解析如下:

日本廣告的現象:
1. 其實每個產品都很優秀(也就是說,產品都沒有差異)
2. 流通的力量超乎想像地強大
3. 只相信朋友的評價和推薦
4. 生活者對價格比想像中在乎
5. 喜新厭舊,一支廣告影片平均只有2-3週的壽命

鏡明以(一)飲料市場和(二)電信市場為主題來說明。

(一)飲料市場

鏡明說,日本已經進入到沒辦法講口味──因為「飲料好喝是理所當然」──還得有其他的要素。飲料因此進入機能化的時代。產品每每經過1-2年開發才上市,在貨架上卻只有2週的生命。去年有100多種新產品上市,只有3種存活。

廣告欣賞:
燃燒系氨基酸飲料 翻跟斗的少女篇

這系列廣告中,產品的機能講得很清楚,廣告也很吸引人,得了很多大獎。但商品也只存活了3年!

穩健市場的案例:大塚製藥的Pocari Sweat水得

鏡明說這都是電通的廣告所以他也不能說什麼,(不過這種廣告絕對很難去得獎的吧!)而這產品呢,已然在市產上存活超過10年了。不過鏡明分析,產品的成功理由,首先是在當時機能性飲料還很少的市場上創造出一個新品項,又獲得醫師的推薦。(鏡明認為此點是決定性的勝出因素。)他也說,即使重覆這些因素,新產品是無法以同樣手法成功的!可以說「創造新機能,建立了信用」是寶礦力水得在日本市場能夠穩立10年的原因。

(中間有一個Suntory黑烏龍茶的廣告「董事們的火鍋會」還配唱中文版咧!這個我在YouTube網站上找不到。大家幫忙找找。所以先跳過。)

那麼,如何「成功導入目標對象的需求」呢?鏡明舉了日本可口可樂排毒茶為例。(值得一提是,這個產品是由鏡明跟他的組員跟客戶從頭由產品開發一起合作。)當時面對的市場狀況有二,一是雖然70-80%的女性很清楚「排毒」的概念。男性卻搞不太清楚。此外,在電視上的飲料廣告完全不能提「排毒」兩個字。這樣的狀況下要怎樣傳遞訊息呢?

結果廣告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是這支廣告影片:

大家覺得有把「排毒」概念講清楚嗎?(台灣的客戶一定會覺得,一點都不清楚吧!)調查結果,竟然高達80%的女性看到了「排毒」的訊息。鏡明說,這是因為「淨化計畫」的文案發揮的效果。──效果好到播放兩週之內,政府就跑來要求他們不能用「「淨化計畫」這四個字。廣告公司只好再接再厲,提出下面的解決方案:

你覺得清楚嗎?這篇廣告另外引起日本體育報的興趣,還跑去採訪廣告公司,原因卻是因為廣末涼子在廣告中「脫」了!) 在會中有觀眾提出問題,問日本廣告怎麼用這麼多代言人。鏡明則以這系列廣告回答,說代言人都有他的過去,因此提供了豐富的文脈資訊。比如,以醜聞帶身的話題女王廣末涼子來講「淨化」大家一下子就能補捉言外之意。鏡明說日本是個「充滿文脈的社會」,這不知是否翻譯的誤譯。(全世界都是充滿文脈的吧!)但我想日本人的確應該蠻會理解弦外之音的。讓日本創意得以在15秒之內藉著豐富的文脈資訊快速傳達產品訊息。

大家有興趣可以看一下這支演講中沒提到,但其實把「淨化」又講得「更」清楚的影片:

如何挽救起死回生的商品?
舉了兩個案例:

1. Suntory Dakara

要說自己的消費者就是豬,這真的蠻有挑戰性的。(想像一下要是你怎麼賣這個創意?)廣告的訊息很清楚:如果你跟這隻豬一樣欠缺自制力,你要喝Dakara。聽說這位演豬的舞者可是世界知名的芭蕾舞者,但是並沒有說明是哪一位。

喜歡豬之舞的讀者,可以繼續收看下面這支演講中沒提到但應該是續集的影片:

順便找到這支影片,難道從上面的豬之舞還衍生出了這種贈品?還蠻聰明的說。

2. Regain 24
這個在台灣應該就是講「福氣啦!」的產品,20年前的訴求是,問日本的上班族,能不能24小時戰鬥?

新廣告完全採用20年前同樣的歌曲,表現拼命工作的上班族。只是手法不同。在此並還沒有找到這支影片。但內容是某天電車停駛,但拼命工作的上班族跳上公路,游過河川,爬上高樓,打破窗戶也要及時到達開會現場。鏡明也提到,日本自經濟泡沫化後長達10多年的不景氣終於回升以來,日本原本沒元氣的上班族元氣回升,努力的上班族又開始出現了。

(先暫停一下。出門去參加今天的研討會。)

研討會第一天

9 月 / 05 / 2007

結果今天陳建榮跟鏡明的研討會都蠻用心的。Calvin Soh的卻有點偷懶。後來我有去跟Calvin說,你這場研討會有點偷懶喔!他有點委屈地說,他以為全部聽講的都是學生,我跟他說,觀眾不但有不少在廣告公司工作的,而且他用的坎城的得獎廣告影片很多人全部都看過了。他回答說,他演講內容一週前就給主辦單位了,主辦單位也沒提醒他。後來我跟主辦這場活動的小珮說到我去譴責Calvin Soh的事,她說這次辦這活動比四年前難很多。廣告公司可能是自顧不暇,不是都很配合。像電通的準備態度是很好,不但大多數作品都提供翻譯甚至配音的版本,研討會的講稿大綱事前翻成中文,還從東京飛一名口譯人員來翻譯。不過像電通這樣配合的卻不多。

教訓是:以後演講還是找好的口譯吧!大家用不是自己母語的言語要去溝通,效果真的差很多。鏡明在坎城用英文提報,跟在台灣以日文向懂漢字又是亞洲文化圈的觀眾提報,效果真的差非常之多。我覺得我們可以更尊重口譯的專業,把溝通的事情多交給他們一些。

陳建榮的演講讓我感觸比較深。首先我覺得他的為人真的很特別。他看似個溫和的人,但你可以感覺出他底子是很硬的。所謂外柔內剛,應該很適合形容他。研討會前我去跟他打招呼,問他說,你還記得我嗎?他說,當然啊!你的學生有來嗎?他說他記得我跟他提過我也在教書。這就讓我很驚訝了。(我之前主動跟他提我有在教書,是因為我問他我能否讓我的馬來西亞學生跟他聯繫。)我跟他提到把馬來西亞國歌改編成rap的那位也是我學生,他說他覺得這學生很棒,很希望見他。(其實創意總監想要僱的幾乎都是這種作過有趣事蹟的人。)可惜他明天就要回馬來西亞,來不及安排。不過我答應一定會讓這學生跟他聯絡。(希望我學生能安然回去馬來西亞。)我跟他提到我這學生因為在夜市賣炸雞竟然整學期沒來上課的事,他說這讓他回想起他以前讀藝術學校時,跟幾位好友常常翹課去藝術市場畫東西來賣以維生計的往事。

陳建榮完全講馬來西亞Leo Burnett與Arc的作品。(目前兩公司是合一,但是有些人還是分開戴不同的識別證,因為還是有客戶衝突的問題。)也是目前為止唯一主動將email公布在投影片上,讓大家都能跟他聯絡的。

看陳建榮提報的作品時,其實我覺得應該一提的是這次沒有來的人──馬來西亞LB的ECD Yasmin Ahmad。陳建榮提到,他們公司的ECD每年要放10天長假讓她去拍電影,講的就是這位Yasmin。這位當我還在雜誌社當主編時早就出名的奇人,在國際上赫赫有名,也來過台灣。(參加2001年度的AdAsia。像今天這樣的活動大概是比較難請到她。)這位ECD多年來經營Petronas石油公司的廣告,用廣告影片作為她對馬來西亞族群與文化問題發聲的媒介。持續幫馬來西亞的LB和Petronas都建構紮實的知名度。而且她是一心堅持創作的人。由她到現在堅持當ECD,而不像某些創意人掛上董事長、主席、等等行政職就可以看出這點。如果要憑資歷,Yasmin早就可以去爭取更高的職務。顯然她沒這個興趣。

後來我去問陳建榮我真正比較有興趣的問題:我跟他說,我有個朋友剛到某家公司當創意總監,這家公司每天都加班到半夜兩三點。他說,他知道這樣的狀況,他也曾經沒日沒夜工作,24小時待命。他說,廣告業畢竟是服務業。這很難避免。但他說:「你要讓大家知道,雖然我們這行沒有固定工作時間,但你也不要濫用跟剝削這個狀況。」

我問,那你覺得長時間加班對創意表現到底好不好。他說,不好。所以他們會趕人回家,也在公司弄了羽毛球時間,每周一晚上七點鐘,大家一律打球去。他在演講中還提到每天8-9點提供免費早餐,鼓勵大家早點上班。不過這招剛開始時有用,現在卻沒用了。但他說,他不在乎創意幾點上班。只要東西作出來。

我問他,他有提到他們有一件作品是客戶晚上七點來brief,第二天要一張明信片。(但是這簡報被他們「挑戰」成功,後來變成一個得獎稿。)我說我朋友的公司是業務會夜裡10點鐘要來brief,他會怎樣對付這種狀況?他說,應該要去問客戶,問清楚為什麼要這麼急。幫他找解決之道,而不是照單全收回來壓迫創意。他建議,這種狀況如果一再發生,創意總監自己要去參加跟客戶的會議,這樣才能主動掌握brief的時間。

我問他,那他怎樣對付愛一改再改的客戶?他說,這時候公司的財務就應該出來,跟客戶講,你今年全年的工時是600小時,現在才2月你已經用掉500小時了。

Calvin在研討會的問答時間問,台灣為什麼沒有作出任何在坎城的得獎作品。我覺得這是很多環節都沒扣好。不過,假如我的朋友每天半夜三點鐘才能夠回到家,我會認為我們還在創意工作的貧窮線上掙扎,根本還沒資格去談得獎的事。聽陳建榮的話,就知道,其實廣告公司的主管當然知道該怎麼作。業務當然應該去跟客戶多溝通,了解客戶為什麼每個工作都那麼急。財務跟總經理當然應該出來跟客戶講,你付錢買的工時快要用完了!問題是,在台灣,有幾家公司有這意願跟能力去這樣作,這樣說。反正廣告業被排除在勞基法的加班費規定之外,加班公司又不用付加班費!那個部分的成本誰在負擔?就是勞工本身啊!

雖然今天我對Calvin Soh的提報最不滿意。不過我走出會場時聽到有人蠻開心說,這場片子放比較多耶!我是覺得,不管是不是學生,要是到了這場研討會,竟然還有任一支片子你沒看過,那你可能不適合作廣告。──這些片子每一支都是由坎城廣告獎的網站上下載的,已經在坎城的網站上公開展覽兩個多月了。

我以前剛從事廣告雜誌國際資訊主編的工作時,當時作品真的很難取得。要求爺爺告奶奶才能拿到一點點作品。而現在其實各大獎,或者不用管大獎,在YouTube上就有一大堆作品可以看。研討會要聽的,應該是作品當初面對的幕後問題是什麼?或者是看看名創意人本尊對理論化廣告作品和廣告創意的努力,還有他們的待人接物。要是你去研討會看到提報者用一堆別的地方也可以看的東西來騙你的時間,又沒有提出好的理論化思考,那就是很糟的研討會了。花這種時間還付錢看這種的研討會不如自己花時間在網路上蒐尋學得更多。

明天再看看這些講師的表現囉!

明天起連續三天都會去參加這個活動

9 月 / 04 / 2007

這是廣告雜誌主辦的台北國際廣告影片展的資料。因為我被要求去參加寫上課筆記,所以明天起我三天都會在這邊。

我看了一下講師資料,寫得不是很完整,我也沒時間,但稍微就我的所知補充一下。

我聽說很多人都沒有選去Leo Burnett那場。其實明天這場的主講人陳建榮他是個很帥而且很謙和客氣的人。而且他作的作品多半不是假稿。他出身LB的非傳統廣告代理商Arc,記得他去年在坎城得到兩個獅獎,今年在D&AD又有得獎。去年的作品一個是馬來西亞航空的機師訓練,寄一面是機師制服,一面是花襯衫的兩面服給機師的就是陳建榮跟馬來西亞Arc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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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去年也同時得到直效銀獎的作品,為了要讓馬來西亞人了解家庭暴力不是只有身體上的,還包括心理與言語上的。他們寄出直效函件要求收信人在開封之前就寫下你曾對人說過最傷人的話,然後打開發現那些話複寫在一位女性的臉容上。依稀記得陳建榮有跟我講過他對印刷很熟悉,所以他對這些效果很能夠加以掌握。還有我想因為他是個很溫文客氣的人,他的客戶都對他很信任,所以他們可以去作一些這樣的作品。(而且你看他的作品都是有直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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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 Soh。我記得他還蠻愛思考的。他上次來台灣評審時我帶他跟印度的年輕(而且很帥)的創意Sumanto一起到淡水玩。記得當時Calvin一路都在沉思還歎氣。我跟Sumanto一路都在看風景。問Calvin他幹嘛歎氣,他說他看到風景之後就一直想到公司的事。所以啊,這麼愛思考公司的事的人應該很可以演講吧!Calvin以前年輕時代的成名作(他現在應該還是可以算屬於年輕一代的,ㄎㄜ~ㄎㄜ~)是包著泡泡塑膠的小朋友。比喻就算是再會幫子女瞎操心的父母也可以安心開Toyota的車。

明天有另一場是鏡明(Akira Kagami)。這一場坦白說我真不敢有很大的期待啊!電通這家公司說實在也很奇怪,前幾年不管什麼活動都派中山幸雄出場。後來這幾年不管什麼活動都派鏡明出場。不是我在挑剔,鏡明先生的演講真的還亂沒有生氣的。今年他在坎城跟林俊明同台介紹亞洲廣告作品,當場無聊到我聽不下去,就出場去跟老廣告人Alfredo Marcantonio喝下午茶去了。見到面之後我憤憤不平跟Alfredo抱怨演講無聊至極。他還說,ㄟ,可是林俊明是我朋友。(講得真的很爛啊!)所以啊,咱們走著瞧咩!

話說回來我覺得泰國Euro RSCG的Chukiat Jaroensuk先生的提報應該很有看頭。這家公司自從作出Soken DVD的廣告遍得大獎之後,忽然之間好像開竅了似的。年年在得獎。我不知道Chukiat Jaroensuk先生的英文表達能力如何,但泰國創意人多半謙和而又富於創意,彼此之間也很合作。我想他應該有辦法介紹泰國近年來的傑出創意。(雖然我覺得今年由坎城作品看來,似乎不是泰國廣告最好的年頭。我去採訪他時會想問他泰國的政局是否有影響了泰國廣告創意的表現。)

JWT的勞雙恩很會演講教學。我想這場應該也頗有看頭。

其他幾個我就比較不熟啦!不過,前文提到的Saatchi & Saatchi的Andy Greenway也要來。我一定會去問他為什麼新加坡Saatchi & Saatchi去會作到泰國動物保護協會的廣告的!

創意服務無遠弗屆~~

9 月 / 03 / 2007

最近都在忙著閉門整理2007年度坎城廣告獎的作品。其實網路上大家都抓很多作品放在自己的網站上供人欣賞。不少另一個作品網站。不過我純粹是因為從來沒有機會對所有的作品都仔細分析,我特別(付費)請工程師幫我重新設計的內容管理平台則非常適合系統性地整理和展示作品。讓我覺得第一次能對得起每年都拿到的許多作品。所以,總言之,我想大概預定10月以前能把作品整理好上線是比較合理的預算吧!

剛整理到這套作品實在忍不住來發表一下疑問:

(2007年度坎城廣告金獅獎系列得獎作品,這套作品也在其他國際獎得到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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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團隊是新加坡的Saatchi & Saatchi(一些蠻會得獎的人),廣告主呢!是泰國的動物保護組織SPCA。

泰國的SPCA很有錢嗎?還是新加坡的Saatchi & Saatchi的服務很無遠弗屆?有機會的話如果當面請教他們為什麼會服務到泰國去,會不會被罵啊?ㄎㄜㄎㄜ~~~。

Advertiser/Client: THAI SPCA
Product/Service: PET ADOPTION
Entrant Company: SAATCHI & SAATCHI SINGAPORE
Country: SINGAPORE
Advertising Agency: SAATCHI & SAATCHI SINGAPORE
Country: SINGAPORE
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Andy Greenaway
Copywriter: Jagdish Ramakrishnan/Roger Makak
Art Director: Richard Copping/Ronojoy Ghosh
Photographer: Jeremy Wong
Illustrator: Richard Copping/Ronojoy Ghosh/Niharika Hukku
Other Credits: Retouching: Magic Cube/Account Service: Joel Clement

最近很忙

8 月 / 20 / 2007

今天又去國稅局了,遞出我的營業人申請。

最近因為新的網站的後台終於已經上線了,所以大部分時間都在孜孜不倦地整理作品。(有N件事要作。)每天都是忙到半夜,早上也常常七點鐘不到就自動爬起來工作。不過最近可能沒什麼時間和力氣寫這個blog。先說一聲。

之前則是在跟國稅局和稅捐處搞清楚稅籍的事。也應國稅局要求去刻了個人大章什麼的。不管是國稅局、刻印店的老闆娘,都對我非常好。真是太感謝他們了。

因為國稅局可能會到我的網站進行實地查核,所以最近少說他們的壞話為妙。

話說回來,其實國稅局各辦公室的服務態度多半都很好喔!(我已經打過電話給國稅局N個辦公室了。所以這樣說絕對不誇張。)

而且,作營業人登記好像是蠻划算的喔!雖然總是有人說,何必去跟國稅局打交道,用人頭或什麼別的手段不就也可以解決問題。不過,那種方法不是我我喜歡的方式囉!雖然現在還沒什麼力氣說清楚。總言之,小魚取得營業人稅籍應該沒有問題。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房屋稅和土地稅。等到收到國稅局的公文,並且跟稅捐處確定我的房屋土地稅籍狀況,再來細說囉!

再話著作人格權之轉讓

8 月 / 15 / 2007

請教了法界的朋友,關於著作人格權的問題,他解答整理如下:

問:我朋友收到的合約上有這一條;

本人同意受OOO所委托之著作,以OOO為著作人,並同意對上開著作不主張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之著作人格權。OOO享有著作權法第廿二條至第廿九條所列之權。

問題是:如果著作權包括了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兩個部分。著作人格權,是用來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聲望及其人格利益的,因為和著作人的人格無法分離,所以不可以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格權包括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三種權利。

那這條「不主張」一旦簽下去到底對我們有什麼約束力?

答:好像沒有。著作人格權具有一身專屬性。上面這條的約定是關於著作權法第12條的,出資人與受聘人關於著作人的約定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著作人是誰,人格權就是誰的。如果不約定,受聘人就是著作人。人格權和財產權可以分開的,就算受聘人是著作人,出資人還是可以就財產權與受聘人約定。關於人格權的部分,你的名字不可能賣給別人用吧!作者的名字,也不可能從A變成B阿!

問:所以前面那個條文中關於人格權的部分 是沒有意義的嗎?如果我們簽了合約答應不主張,能反悔嗎?

答: 不行。

問:那不就是作者由A變成B了嗎?

答:我說過了,那合約是用來決定誰是著作人的先決條件,然後出資人才能依第15到17條主張人格權。

問:比如貝多芬如果簽了這合約,他的交響曲作者名稱就變出資人了,對嗎?

答: 對。

問:那怎麼還不能轉讓呢?這樣就是人格權轉讓了啊!

答:NONONO!為什麼這邊會和個人創作不一樣,是因為多了一個出資人,如果出資人給錢請貝多芬創作,而他們又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創作者名稱才會是出資人。約定=契約或合約。

問:那貝多芬創作了以後,因為沒有錢,把作品的著作權跟著作人格權賣給出資人,也跟出資人出錢且約定由他創作一樣,都變出資人的作品?

答:我知道你的問題在哪了。貝多芬創作了以後,表示作品已經完成了吧!所以貝多芬是著作人。他只能轉讓著作財產權,剛剛說到的約定那些,都必須在著作未完成之前。出資人給錢請貝多芬創作,出資人能夠取得著作人的資格,是因為著作還沒有完成。這規定在第10條。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問:所以一個人要是畫了一個插畫而被人拿去用,就肯定只能轉讓著作財產權侕不能轉讓著作人格權?

答:對。

這樣解釋一番,大家了解了吧!更多資訊請參見著作權法

感謝前司改會的同事,現任台中區監理所政風室課員簡子超先生的指導。子超的blog是http://www.wretch.cc/blog/promym有問題可以請較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