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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vor Beattie自創門戶

5 月 / 05 / 2005

AdAge報導,英國近年來最受矚目的創意人,現任倫敦TWBA董事長的Trevor Beattie 宣布自創Beattie McGuinness Bungay 廣告。這是這位向來話題不斷的爭議性廣告人物最新的驚人之舉。

我對於Trevor Beattie的消息一直很關心,去年春天我到倫敦,終於採訪到他。去年六月,我也在坎城親眼看他上台領取坎城影片廣告的大獎(Grand Prix)。

記得去年春天在倫敦採訪他的最後,我跟他說,有件事情我想告訴你。我當初離開AdAge中文版(當年的廣告雜誌),是因為你的緣故。

他很吃驚,說,怎麼會?我說,你離開當時廣告公司的時候,我想要寫你離開的故事。但是公司不讓我跟英國的攝影師買你的相片,我就決定辭職了。他說,你怎麼不打電話來呢!我一定給你我的相片的。我說,當時不知道怎麼聯絡你,因為媒體的報導是說你離開公司了。

當時的狀況是這樣的,1995年時,Trevor Beattie已是英國最頂尖的創意人物之一。那時,正是廣告公司買來買去的高峰。Trevor Beattie當創意總監的公司宣佈與另一家公司合併;他的工作並沒有受到影響。因為已經預定好他就是合併後新公司的執行創意總監。但他受不了了──每有公司併購,就一定會裁員。雖然裁不到他,他忍受不了同事被裁。

Trevor Beattie宣佈辭職。然後在公布欄上貼了一封公開信+辭職書,裡面寫道:是已經是我職業生涯的第八次併購了。我不願意再忍受了……據Campaign雜誌的報導,Trevor然後離開公司,公司一半的人都跟著他出門,大家一起到公司附近的酒吧大醉一場。

有趣的是,他後來到了另一家公司,不消幾個月,這家公司跟他離開的那家公司又合併,他於是回到這下變成三家公司三合一之後的公司。後來的TBWA。

倫敦TBWA為PSII拍攝的Mountain廣告影片,去年奪得包括坎城影片大獎在內的各項國際大獎。TBWA也被英國業界雜誌選為年度最佳代理商。出自倫敦TBWA的作品還包括John Smith’s啤酒的Tony Kaye系列廣告影片。(上John Smith’s的網站看得到。)以及iPod的彩色剪影跳舞廣告。

順帶一提,Trevor Beattie也是發展出FCUK廣告的人。據說,向當時名為French Connection的客戶提案時,Trevor Beattie在牆上張貼了各家服飾廠商的廣告,但用即可貼遮住商標。然後跟客戶打賭,猜對一家的廣告,他給客戶20英鎊。據說French Connection的客戶只猜對了一家服飾公司的廣告,從此對Trevor死心塌地。而Trevor Beattie則在客戶公司亂逛時,發現French Connection的英國總部跟香港分公司分別用FCUK和FCHK相互溝通,因此發想出整套FCUK廣告。甚至連French Connection的整個設計策略──已往是優雅、強調有機天然特殊材質和自然手染,後來變成沿FCUK標語發展出全套風格強烈的年輕族群服飾。

Trevor Beattie有一頭美麗的長捲髮。(此處可見他的相片。) 造型真的很特別。當初我在廣告雜誌時想要買的那張相片究竟多少錢?我打電話去跟Campaign雜誌調相片。他們的攝影師本來開價120英鎊,後來給我特價95英鎊。以當時的匯率來算大概是四千元左右。我覺得很值得,公司覺得不值得。我後來辭職。到歐洲旅行時順道拜訪Archive ,得到幫他們創辦中文版,後來當他們國際版專訪者的機會。我自己一直覺得,Trevor Beattie斯人斯事,對我的決定和後來的發展,是有影響的。

Trevor Beattie在TBWA的辦公室很亂。牆上掛著一幅相片,是1989年天安門學運中,一位不知名男子站在坦克前,暫時阻擋了坦克行進的那張相片。我問他為什麼掛這張相片,他說,提醒他,人生時時要有這樣的勇氣。

祝福我的英雄Trevor Beattie。祝他的新公司好運!

你夠IN嗎?

5 月 / 05 / 2005

廣告業每年一度的綜合體檢成績單,AdAge雜誌的《代理商報告》Agency Report已經在52日出版。這份報告的網路版可以在www.adage.com買到。

2005年度的《代理商報告》厚達62頁。(其實是63頁,其中一頁是廣告。)一般人最有興趣的,大概是廣告集團的排名。(第一到第四依序是OmnicomWPPInterpublicPublicis。其中WPP買了Grey之後營業額與Omnicom只差一點點。)我個人覺得比較有趣的,則是報告第三部分的獨立代理商聯網(Independent Network)報告。

AdAge報告,獨立代理商聯網──或者,用專門術語來說,“Indie”聯網──在全球各地含括1405家獨立代理商。這些Indie系統,或者是用交入會費、年費的方式(入會費大約是810萬,年費有的是固定,約十多萬;有些則是依營業額提高年費,可能到5060萬。),或者是以共同所有權的方式來營運(最大的Indie聯網之一Worldwide Partners便採此一方式),有些則是成立非營利組織來當聯網的總部。而“總部”則以建立共同資料庫或進行共同所需的研究的方式,提供會員公司所需的資源。

和大廣告集團要各地子公司上繳一定收入的狀況有點類似,Indie系統也是收錢,讓各地廣告公司擁有獨家使用Indie招牌的權利。比起很多大廣告集團只會收錢,沒有提供什麼客戶或資源,Indie系統這種每年收權利金,要是服務不好會員就可以跑掉的方式,也頗有彈性。

在大中華市場中,其實也有不少獨立廣告公司加入各個Indie系統。比如,近來頗為紅火的Nitro(麒靈廣告),原來也屬於一個名為“IN”(Independent Network)的Indie系統。這家系統全球有92家公司,美國境內13家,非美國者79家。NitroIN系統中的佼佼者之一。根據 Brandrepublic.com的最新報導,Nitro前陣子在英國與一家名為Soul的廣告公司合設的Introsoul,已經被指定為Nike的廣告代理商。將負責Nike今年夏天歐洲的主要廣告活動。這可是目前NikeW+K以外唯一的代理商呢!

4月份國際新聞集錦上線

4 月 / 25 / 2005

這裡

Ann Fudge對員工的聲明

4 月 / 20 / 2005

對於各媒體紛紛報導Ann Fudge已經開始被剝奪實權,步上離開WPP集團之路。Ann Fudge近日給全球員工發信,作出以下聲明,內容翻譯如下:我相信各位過去幾天都讀到關於Y&R領 導權改變的文章。現在讓我告訴各位事實:我正在尋找準備為揚雅廣告雇用一位執行長,這次的尋覓已經進行一段時間。這位新執行長將對作為揚雅品牌執行長與董 事長的我報告工作執掌。揚雅廣告和揚雅品牌過去一直都有分別的執行長。這是正確的模式也是我們需要前進的方向。第一,這是為整家公司在全球建構能夠解決未 來挑戰與機會的堅強經營候補團隊的關鍵步驟。最近指派Gord McLean擔任北美執行長,週五指派Massimo Costa擔 任歐洲執行長便是上述步驟的基礎。其次,這能讓我得以專心經營揚雅品牌,繼續我們已經創造這家具有未來性的行銷傳播公司的進展。我們的客戶夥伴持續需要以 創新之道吸引消費者。揚雅品牌結合能滿足客戶改變中標準與預期的人才與經驗。因此,我有信心我們已建構讓公司在行銷傳播產業能持續成長與領導地位的成功定 位。


In the last few days, I
m sure you have read some articles about leadership changes at Y&R. Let me give you the facts. As many of you already know, I am looking to hire a CEO of Y&R advertising. This search has been ongoing for some time. The new CEO will report to me in my role as Chairman and CEO of Young & Rubicam Brands. Y&R advertising and Young & Rubicam Brands have historically had separate CEOs. It is the right model and the way we need to move forward. First, it is a key step in building a strong management bench for the agency globally, one that can deal with both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that lie ahead. It builds on the recent appointment of Gord McLean as North America CEO and Fridays appointment of Massimo Costa as CEO in Europe. Second, it will allow me to focus on Young & Rubicam Brands, continuing on the progress we have made in creating the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company of the future. Our client partners increasingly need to engage their customers in innovative ways. In Young & Rubicam Brands, we bring together the talent and experience that are essential to meeting their changing standards and expectations. As a result, I am confident that we are successfully positioning our company to grow and build on its position of leadership in the marketing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我看來看去還是覺得她的意思就是跟各媒體報導的差不多啊!我想就是時間問題吧!媒體的報導我們看起來有急迫感,好像Ann Fudge馬上就要離職了。其實也許這是我們的錯覺。因為要請高階主管走,不是那麼容易的事──首先考慮的問題之一一定是工作合約未滿離職的違約金,不過 這也就要看公司本身能夠堅持多久了。有人說,每家廣告公司跟倒閉都只有“三通電話的距離”。媒體的報導也會增加正面循環或負面循環的速度。WPP此時進行 一些改變,可以暫時打住揚雅最近連掉客戶的頹勢,再下來,希望揚雅的發展線型是向上挺進。

WPP準備另覓揚雅董事長/執行長

4 月 / 16 / 2005

在最新一期Business Week刊出的專訪中,WPP集團揚雅廣告現任董事長暨執行長Ann Fudge表示她與WPP已開始尋覓她上述兩項職務的繼任者。不過她表示她將繼續監管Y&R Brands。

Y&R Brands旗下有公關公司Burson-Marsteller,品牌設計公司Landor Associates與直效行銷公司Wunderman。

自揚雅廣告連續被由福特旗下的Jaguar汽車1億美元業務比稿中出局之後,業界就開始臆測Ann Fudge將職務不保。揚雅前後失去Sony、Computer Associates、Kraft食品與Burger King等業務。

據Business Week報導,福特汽車的眾主管對Ann Fudge在第一次比稿簡報中未出席相當不以為然。其他廣告公司的最高主管都出席該項會議。Business Week也引述WPP高階人士報導,Ann Fudge失去兩項揚雅職務應該只是她離開WPP集團的序曲。

Ann Fudge曾任Kraft食品總經理,退休後在WPP總裁Martin Sorrell邀請之下加入當時的Young & Rubicam Inc.

說到收費

4 月 / 12 / 2005

上回跟中國廣告部落的MiCol討論,他氣不憤問廣告公司的計時工作制到底打哪來的阿

最近我在一篇文章(Tim Broadbent為即將出版的Advertising Works, and How所寫的序言)中找到答案──原來,計時工作的概念是由律師和顧問業而來的!只不過,平平都是計時工作制,廣告業的收費跟律師(我沒找到顧問業的收費討論,不敢亂說)可真是差太多了。最近讀了一本講商業律師的書《打不起的官司──商務律師與司法的敗壞》(繁體中文版台北商週出版),裡面有一整章在講律師的收費,以下摘錄其中一些內容,跟咱們廣告業的計時收費狀況來比較比較:

* 某位全美最大最有名的事務所的秘書揭露了該事務所“凡事收費”的秘辛:“我們每件事都要收費,即使是給委託人一個甜甜圈也要收費。我們的律師時時刻刻都想著增加自己荷包的收入。我曾經看到某位律師的備忘錄寫道:假如你在思考一個案情,不論在車上、在洗澡、在高爾夫球場,你至少都可以收取15分鐘的費用。”這位秘書也提到,該事務所“連送花去委託人的喪禮也要收費。”

* 至於律師收費到底收多少,看“某個典型的案例”:某事務所有兩位資深合夥人,一位每小時索費220美元,一位每小時250美元。雖然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的契約規定,每次法律諮詢的最低時間是六分鐘。但這兩名合夥人月自己定了一項收費標準,即每次法律諮詢的時間為24分鐘。換句話說,如果問一個法律問題,即使花一兩分鐘,律師將以24分鐘計價。

* 有沒有可能這些索費不當的狀況只是不滿者的誇大之辭,或是只是不肖律師的惡行?根據曾在雷根時代擔任美國貿易代表局法律總顧問的Donald E. de Dieffer律師寫道:“以小時計費的制度,保證對委託人的每項法律諮詢都會產生過度收費的情形。”理由何在:大事務所的商務律師“所受到的強烈壓力,促使他們儘可能提高收費時數,他們也有強烈的動機,以各種正當或齷齪手段增加收費時數。”(令我想到,如果大型廣告集團的財務長給業務或經營主管強烈壓力,是否也會導致他們“以各種正當或齷齪手段增加收費時數”?請參見兩位紐約奧美前高階主管案。)

* 律師欺騙委託人的方法主要有三種:(1) 超額索價,如明明沒有付出那麼多時數,卻聲稱有那麼多時數。(2) 派出超量的律師,即對不相干的事務索費。比如,事務所加派一兩名法律助理到法庭,即使他們只是去提公事包或送便當,事務所也要委託人額外支出這兩名助理的費用。(3) 浮報費用,對委託人索取各種名目的費用……這些舉措對很多寡廉鮮恥的律師來說是主要的收入來源。(對廣告公司來說,超量工作,因客戶不合理的要求多派人手,常常都是免費的。而且客戶還假設你所有的費用都浮報而砍個不休。)

* 美國律師專業雜誌《美國律師》的某篇報導中創造了“史卡登經濟學”(Skodden-omics),用來形容美國收入最豐的史卡登事務所的收費情形。這篇報導中舉個一個例子,史卡登法律事務所替旗下一位資深律師訂了四份早餐,內含咖啡、果汁、丹麥餅乾,這早餐是由史卡登法律事務所附設餐廳中定的,該餐廳相同早餐訂價已高達23.5美元,但該事務所仍嫌不足,而將上述價格調漲40%,向委託人索取了33.6美元的早餐費。史卡登法律事務所又向該委託人索取每分鐘高達2.5美元的傳真費用,所以31分鐘的傳真再加上7.51美元的電話費,事務所總共索取85.01美元。該事務所派信差到10條街外送信,也要收22美元,儘管商業性的派送服務只要5美元。

* 1990年某項事務所提出的法律服務,在客戶要求提出更詳細的資料後,資料顯示超過3分之1的法律服務費,並不是律師費,而是其他高價的費用,例如,法務助理每小時65-75美元。書記費每小時70美元。圖書館員每小時60美元。秘書及打字員每小時44美元。影印機操作員(還有影印機操作員!)每小時30美元。……最後法官判准的費用,只有原先提列的12%而已……

──假如我們能把去客戶那邊開車的計程車費、往來打稿材料、遞送、傳真和電話費用,以及客戶偶而突發奇想索取的參考資料與工時只要實報實銷就好……我曾經參加某次廣告公司為客戶特別準備的素材參考會議,在廣告公司準備的各種參考資料──包括公司至少8-10位員工特別熬夜加班到處抓影片、轉檔案,製作投影片等等 (全部皆未向客戶另外收費) ──提報完畢,客戶第一句話是,你們這裡有XX影片的DVD嗎?我想要給你們聽第二首的配樂。(那你不會自己帶來!) 廣告公司馬上派一位AM出去FNAC將該影片DVD即時買來。(這筆費用也由廣告公司自己吸收。)

結論,我只能說,原來只有工時制可能是無法獲利的。還要工時搭配“收費收到你叫苦連天”(BUST: Bill Until They Squawk)原則,才能獲利。想到這,不禁覺得因為塗改工時申報單可能被判5年徒刑的兩位紐約奧美前高階主管實在太倒楣了,要是讀到上面的例子,他們一定也會覺得很嘔吧!(不知道他們的律師有沒有給他們採取BUST原理收費。)

Havas與WPP合設2MV

4 月 / 11 / 2005

最近國際廣告界讓人很有興趣的消息之一是,在競購Grey之後互相批評互相刺激的WPP老闆Martin Sorrell和Havas集團老闆Alain de Pouzilhac不吵了。兩集團還一起合開了一家新的媒體公司2MV。由Havas的Media Planning Group持股51%,WPP的Group M持股49%,MPG的全球業務總監Yves Del Frate則兼任2MV的主官。

Havas跟WPP競購Grey失敗之後,淪為第二線廣告集團,讓Havas執行長兼董事長de Pouzilhac多次跟媒體嗆聲,說Martin Sorrell是“操弄大師”。其實這位法國人多次批評Martin Sorrell,之前比較精采的言語還有,批評Sorrell是“壞傢伙”,說“沒有什麼比傲慢更叫我痛恨的。通常是法國人比較傲慢。但是我卻找到了一個比全部法國人加起來還要傲慢的傢伙”──講的就是Martin Sorrell啦!而Sorrell也好不到哪去,法國財務家Vincent Bollore明明大買Havas股票超過20%,讓Havas快被併購的謠言滿天飛,讓客戶憂慮萬分。(間接造成Havas在Intel比稿中落敗。) Sorrell還跟媒體放話,說他的確跟Bollore“一起吃早餐”,怎不叫de Pouzilhac氣憤!

不過,商場上的確沒有永遠的敵人。WPP的揚雅被Jaguar開除之後,Havas旗下的Euro RSCG集團經過比稿贏得該項價值1億美元的業務。加上Jaguar的母公司福特汽車總經理Nicholad Scheele退休,輪到WPP將不再是Ford當然廣告代理商的謠言四下流竄。現在,WPP和Havas聯合起來成立2MV,據報導,目標也是汽車業務──刻下由Omnicom集團旗下OMD媒體公司代理,總值達7600萬英鎊的Peugeot Citroen汽車正在比案,剛剛失去VW汽車北美5億美元媒體業務和Intel 3億美元媒體業務的Havas集團,如果找到合適的歐洲以外夥伴,就大有希望取得Peugeot Citroen比稿的有利地位。據報導,去年年底之前Havas本來找IPG集團洽談,顯然沒有談攏。最後一分鐘跟老仇家WPP合作起來……不是有句話說:“結合明日的敵人,打擊今日的敵人”。一心一意最想打敗Omnicom的WPP,跟險些成為併購標的,目前一心求勝的二線國際廣告集團Havas合作,不就是上面這句話最好的註解?

其他細節請參考中國廣告部落的報導。

摩托羅拉可能即將更換創意代理商

3 月 / 31 / 2005

AdAge.com報導,手機大廠Motorola行銷長暨資深副總裁Geoffrey Frost正在歐洲與美國遍訪包括180、Mother、Crispin, Porter, & Bogusky等小型創意代理商,並即將宣布將廣告創意/品牌業務交付給其中之一。這將是Motorola與其代理商奧美廣告逐步離異的開始。WPP旗下的奧美廣告是在2000年起經由比稿取得此項業務。AdAge.com的報導指出奧美或另一家全球性廣告代理商將被保留作為廣告的“經銷代理商”(distribution network)。

AdAge歡慶75週年

3 月 / 29 / 2005

美國《廣告年代》(AdAge)雜誌歡慶75週年。製作了很有參考價值的“廣告史75大事記” 也可以參考這則中文新聞簡報

Havas集團Euro RSCG贏得Jaguar 1億美元全球廣告業務

3 月 / 25 / 2005

Havas集團Euro RSCG贏得Jaguar 1億美元全球廣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