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oid Sour的看不懂廣告

12 月 / 23 / 2007

寫完坎城金獅獎和銀獅獎的影片分析,寫到銅獎,就有一堆讓我討厭透了的廣告。在金獅獎中其實也有討厭透了的廣告──如Fight Network「找架打」的廣告。下次再來講。今天先來說這個讓我討厭透了的銅獅獎得獎廣告──Altoids Sour酸味糖系列。

上面的片子大家都看到了吧!怪透了。而且並非小創意廣告公司的作品,而乃是堂堂巨大廣告公司,Leo Burnett芝加哥總部為大廣告主Kraft食品所創作的鉅作。Altoids自1995年起,以一系列怪廣告為Altoids打下在美國薄荷糖超過60%市占率(2003年度的資料)的佳績,是被Kraft在企業年度財報中稱為「高獲利產品」的糖。這個歷史悠久,後來被Kraft食品收購的糖,到現在都還在英國的威爾斯製造。而且是那種消費者會到網路上投訴「吃了以後馬上要去看牙醫」(最近對於Altoids口香糖產品的投訴)的「化學促進產品」。(就是說,不是天然的,因為加了不知是啥化學物而口味才會那麼強有力的產品。)

廣告公司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是很厲害(由加了不知啥添加物才這麼強→→curiously strong──直譯是,讓人好奇地‧強),又用一些很奇怪的廣告(聽說還加上游擊行銷手法)把品牌打造成連好萊塢電影(如,修葛蘭和珊卓布拉克主演的《貼身情人》)都會拿來作點睛玩笑的「另類」流行產品。

但是Altoid’s Sour廣告的策略會不會也太怪了?我顯然不是美國市場中的消費者,不過光看這廣告,我是絕不會喜歡這產品的。也是走怪路線的Combos和Skittles就至少挺讓我喜歡的。

聽說以上三支廣告分別代表:性暴露、性倒錯,和性虐待三種主題(族群),意思是說吃這種糖的人是這三種族群嗎?完全是個不解。

在網路上找資料,看到有同業分析Altoid’s產品的成功,很大部分要歸功於鐵盒。以及由於掏出鐵盒,所以一定會你一顆我一顆來分享的這件事。尤其是跟最近如漱口水廠商推出的舌上口香膜相比,使用口香膜的都是匆匆、偷偷,塞一片進嘴裡,不然給人家看到覺得你是不是有口臭,或,更糟的「你在暗示我有口臭嗎?」。Altoid的糖果是大家開會無聊時,拿出來就自然會分享的。「分享」跟「非常奇怪的怪片」(還性變態主題咧!)我還真對不起來。

IDK MY BFF JILL?

12 月 / 22 / 2007

找資料時發現這支廣告影片超受歡迎的,好幾個YouTube「頻道」點閱都超過120萬次。因為裡面用的是火星文:

媽:你給我過來!
女:怎樣?
媽:怎樣?你的手機費帳單!
女:OMG. NBD.
媽:你跟誰一天打50封簡訊?
女:IDK MY BFF JILL?
媽:告訴你的BFF Jill你的手機被沒收了!
女:TISNF!
媽:(破碎的半火星文)超公~平的:

這個酷斃了的小女生聽說是13歲,顯然跟她的火星語一樣是爆紅了!

這支則是同一系列的火星文廣告。

這支片子有點怪

12 月 / 22 / 2007

最近有空時都在作基本功:把去年的廣告全部整理完。(我真的就是要花一年。因為雜事太多了。)

今天發現這支片子有點怪:

VW Golf車款在英國多年來強調「難以置信地便宜」。而廣告影片中一再推陳出新,演示號稱保守、含蓄的英國人面對這難以置信的車價的反應。也以這種低調中表現出的戲劇化而傑出。(不是那種影片中大聲叫賣式的演出。)本片在熟悉的公式中,藉演員的傑出演出操作出可看性。不過,影片的導演有些破綻──既然推銷員已然對看車者對價格的反應如此熟悉,他幹嘛非要等人家已經把茶喝進去時才講價錢呢?有被虐狂啊?

帶50人去坎城

12 月 / 20 / 2007

剛剛跟某大廣告公司網友聊天,得知,明夏將有中國某大廣告公司進行一個帶50人去坎城的活動。據網友說,該公司明年將選拔50位年輕人到坎城,不管是廣告、室內設計、服裝設計、建築、藝術,只要跟創意有關的都有機會去坎城,因為要送中國年輕人去看世界。由這家公司的廣州分公司負責所有費用。

我問,一家廣告公司怎麼可以有錢到這種程度。他答,「我們公司一年營業額人民幣15億,你說呢?」

雖然程度上不能相比,但我想到這次去北京時聽說的,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的作品
《童話》帶1001人去德國的計畫。在這個網頁有相當清楚的的說明

讀者可以看一下這篇文章中,這1001人到德國的計畫是怎麼樣,在多快的期間籌齊。

另外我想到什麼呢?這期,我寫了一篇題為〈沒人栽培你,你可以栽培自己〉的文章刊登在adm廣告雜誌上,介紹這次的One Show北京創意營活動。廣告雜誌將這篇文章和這次一起去的陳郁臻和遷治宇的文章,在剛出版的本期共作了八頁的特別報導。

這個特別報導的前面則是另一個特別報導。主題是稱為〈台北廣告節〉的活動。我看了幾次,現在想起這活動的印象只記得4A公司的廣告人在信義區扮妝遊行。

最近我常常把我們此行到北京的費用──不到3萬元──拿來作為除法計算式的分母。比如,拆「大中至正」四個字177萬,可以送59個年輕創意人去參加One Show這次的創意營。有錢的媒體或網路公司,辦一次款待客戶的吃吃喝喝費用,可以送約30個人去參加這次的創意營。台北的廣告人跑去三峽扮妝遊行一天,把「終身成就獎」、「最佳XX獎」頒來頒去,並出版特刊的費用,我想可以送十幾個人去參加創意營吧!

要是一個國家或市場的廣告業的錢是拿出來送年輕人去看世界,另外一個國家或市場的廣告業的錢是拿來,嗯,辦桌,扮妝,辦終身成就獎,辦,高級客戶高級餐廳旅遊盛地一日數日遊,幾年之後,兩地年輕創意人的職涯發展,或兩地廣告業的專業發展會有什麼樣的差別?不問可知吧!

最近有個機會跟坎城廣告獎的主席通訊,他告訴我,巴西的廣告業近來,年年由各廣告公司出錢合成一個基金,送數十位年輕廣告人去參加坎城的青年創意營行程。「巴西過去五年的所有廣告獎,每一個都有由這些去過的年輕人參與。」

What do you say?

*

後記:

這個計畫後來沒有實現。聽說是被主管單位否決了。我們好像要感謝他們讓兩岸的經驗差距沒有那麼快、那麼激烈地拉開囉!

「一個大創意vs很多的創意」

12 月 / 14 / 2007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是我很敬佩的廣告作家Warren Berger所寫的,(這位始終不曾離開廣告專業作家職位的廣告業記者與專欄作家,著有Advertising Today這本這本大部頭,砸人會死的鉅著──這本書我還真的買了。不過誰要跟我借我肯定翻臉。重死了!)。他幫One Show當One雜誌的主編,半年前寫了一篇文章,討論「Big idea的時代是否過去了」。原因是,當他看到今年度One Show的得獎作品如Combos、Skittles的廣告。他無法看出他們是根據Big Idea概念下的哪一個Big idea而創作。(儘管在格式上,他們都還是放著一個整個系列廣告的共用標語。) Read More »

耶誕季節又到啦!

12 月 / 14 / 2007

線上耶誕卡遊戲的季節又開始了。

這個北極熊跳躍遊戲蠻好玩的喔!要用滑鼠把熊帶起來拿冰塊裡的禮物。挺讓我花了不少時間。不過北極熊摔下來時還蠻嚇人的。

但是不管怎樣都不能挽救北極熊被人類造成的地球暖化搞得日子很不好過的事實。所以這遊戲不管怎樣都陰森森地。~~唉。

大陸的年輕創意人

12 月 / 11 / 2007

來幫這位同學打打廣告,儘管是只有在這次One Show的華人青年創意營有一面之緣而已:

話說這位同學他拿著作品集要請問我的意見。原來,他將自己的習作製作成一本作品集:

創意人作品集1

創意人作品集2

這裡有他的姓名。

創意人作品集3

(以上圖片感謝陳郁臻提供。)

有很多想進廣告業的人來問,要怎樣找到工作?請問一下,你有把自己的作品集作出來嗎?

有作到像這樣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先參考一下你的競爭對手↑的作法。在這次One Show華文青年創意營中,上了台就紛紛把自己一件接一件的習作掏出來(至少作成投影片)問個不停的青年創意人可是一個接一個的呢!

顯然先生亞當斯:作廣告、做廣告

12 月 / 09 / 2007

最近讀了一本叫《利潤的故事》的書。這本書以小說型式寫成,描述一位利潤大師幫一位潛心尋求利潤之道的「商業求道者」上課,教他學會找出獲利之道的過程。

在開頭的某一堂課中,「大師」開的讀本是一本1961年首次刊登美國《週末晚郵報》的一篇文章印成的小書“Obvious Adams”。下次上課時,「大師」問「學生」,印象最深刻的是書裡的哪句話?學生回答:「荷蘭沒有山」。於是師生一起很愉快地大笑。

我很好奇,就跑去找這本書的資料。先說,翻譯書多半我有習慣找英文版,不過根據調查結果,這本書除了在一個所謂領導學網站以大概4.95美元的價格發賣(但是不對台灣出貨);在亞馬遜書店則以大概17.65起跳的價格賣著二手書。加上我已經找到中文版(譯為《洞悉大師亞當斯》)拜讀完畢。建議大家不需麻煩去買英文版。這本書短小輕薄,內容不怎麼艱深,概念則很簡單,誤譯機會不大。

話說,故事的主人翁亞當斯先生,是一位在廣告業工作的人!(有興趣了吧!)不過,他跟咱們這些傻傻「做」廣告的人不太一樣。亞當斯先生靠著洞察力,往往能找出顯而易見,大家卻沒有發現的事,因此總是能幫客戶解決根本問題,讓他自己身價高漲,能靠幫企業解決問題,而光靠當顧問就不愁吃穿。(更有興趣了吧!)而他也得到了“Obvious Adams”的綽號。──中文版翻成「洞悉大師」亞當斯,容易讓人認為這本書是要幫讀者「洞悉」某叫作亞當斯的「大師」──沒那麼嚴重,不須害怕!其實這本書的重點就這麼多!已經講完了!

「荷蘭沒有山」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在這本書的最後,敘事者(就是這本書的作者,也是一位跟亞當斯一樣靠幫人解決問題作顧問營生的人──亞當斯的故事疑似他的自我描述──他的名字是Robert R. Updegraff,1889年生-1977去逝,把他翻成阿德葛拉夫好了!)描寫「顯然先生亞當斯」的成功之道,阿德葛拉夫說,亞當斯的成功之道讓他想起一位小男生,有次,小男生的老師給他出了一篇作文題目,叫「荷蘭的山」。小男生只寫了這麼一句話:

荷蘭沒有山。

寫到這我本來想要寫寫最近看到的好創意的「顯然事實」。如,

-「美妝廣告裡的女生都好假」。(Dove近年以真實女性而非超美女模特兒作廣告,以及「揭發」美妝廣告秘密的策略。)
-「車子太少出毛病,結果大家都忘記它的存在」。(Honda在英國作出Cog篇廣告來講「不出毛病就是好」的市場狀況。)
-這些侵犯人權的事情不是在這裡發生,卻是在現在發生。(國際特赦組織的「不是在這裡,卻是在現在」系列廣告。)
-公益廣告大多都沒有用。(所以「白開水計畫」要想出辦法幫客戶真的把錢募進來。)
-Guinness黑啤要花120秒才倒好一杯所以跟一般給老粗喝的解渴啤酒不同。(「好事降臨給耐心等待的人」系列廣告。)

不過我後來想到有一件最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在這一切事實之先最顯然的事實,那就是→現在在台灣作廣告沒有前途。~~

其實應該說,「做廣告」不管怎樣都沒有前途。

要就要當霍普金斯(My Life in Advertising and Scientific Advertising的作者)或顯然先生亞當斯。能夠幫客戶解決問題,帶來利潤,才是王道。

注解:作廣告和做廣告有什麼不同呢?在我的用法上,「作廣告」是比較廣泛的解決問題。「做廣告」就是做出一些實體的廣告。在台灣,要靠「做」廣告維生,那誰都會跟你講那很辛苦的。

請勿剽竊本網站的文章

12 月 / 09 / 2007

剛剛又發現一個轉載但違反Creative Commons授權規定的網站:

http://news.chinamedia.com.cn/news_view.asp?id=1847

這個是有註明出處,但問題是,(1)要使用別人的文章,至少應該打個招呼吧!
(2) 我有說我寫文章是為了要幫不認識的人賺廣告費嗎?為什麼我要這麼作呢?

Creative Commons的授權是讓大家分享──應該註明原作者,註明原出處網頁的URL,方便讀者回到原網站。此外也不應該作商業利用。如果你拿別人的文章,自己卻賣廣告,那你應該要把廣告費分給原作者吧!

我不是個小器的人。否則我不會花這麼多時間作沒有收入的事情。(整理資料,在沒有稿費的狀況下寫blog。──那個多個不眠的夜晚,逐漸闇澹的視力……)但我不喜歡自己辛辛苦苦寫的文章,被別人盜用。最近由於處理某事將當年這篇採訪的背景找出來:

當初,我自己一個人跑到新加坡。當時的公司不支持這個採訪計畫,我還得自己安排住在朋友家。食宿都自己負擔。而且可以說是千辛萬苦才見到Neil French。──他是在Jim Aitchison的安排下,才說「給她一小時吧!」而答應見我。沒想到一見之下,這採訪共談了八小時。我一共去了他家兩次!

這個採訪對我來說是很珍貴的回憶。我放在網路上是為了要跟大家分享。我希望大家尊重一位採訪者的心血成果,在你很容易「Copy」+「Paste」之餘,至少對原創作者有一定的尊重。

為什麼?

因為,如果不這樣,至少我就會逐漸不想寫文章了。大家都不互相尊重,能夠分享的資源就會越來越少。

你希望這樣嗎?

以佛教業果的觀點來看,你偷竊或不尊重別人的智慧,別人也不會尊重你。大家都是靠創意、靠創作吃飯的人,請將心比心吧!

**

(PS.下面這篇是2007.9.24日寫的,12月初我去看過,這個聯結總算移除了。)

剛剛在網路上發現這個網誌,全盤照貼本人在本人網站小魚廣告網上發表的文章,而且完全沒有註明出處,也沒有註明作者。

http://blog.soufun.com/12092496/1274667/articledetail.htm

這種行為就叫作剽竊。別人辛苦花費時間、精力,找很多資料。你沒有知會一聲,就全盤照貼。而且不註明出處和原作者,讓別人以為這文章是你撰寫的。

這種行為非常野蠻。希望有認識這個人的人去跟他說一聲。我也希望讀者抵制這種剽竊別人文章的人。剽竊就是偷竊,手段卑劣、道德感低落,誰會想跟這種人往來?

我知道剽竊本網文章的不只這個人,希望你們文明一點,不要當網路時代的野蠻人!

2008 D&AD學生獎音樂錄影帶簡報:Bob Dylan "Like A Rolling Stone"

11 月 / 29 / 2007

項目:音樂錄影帶(點擊下載簡報。)

2007年度D&AD學生獎的音樂錄影帶簡報已經夠棒了(見下面的介紹。)。2008年度竟然更勝一籌──更難一千倍!由名導輩出的名製作公司Academy Films贊助的這個簡報,出的題是:幫Bob Dylan的經典搖滾Like A Rolling Stone拍一支音樂錄影帶。

簡報中的說明很簡單:這首歌就是你的簡報啦!你的靈感應該從這首歌來。還很邪惡地提醒,「如果你認為適合的話可以『呈現』Bob Dylan本人,不過他是沒辦法幫你拍這支音樂錄影帶的」。(廢話喔!)

所說的歌就是這一首啦!很難吧!~~

參考:2007年度簡報:

2007年度D&AD學生獎中音樂錄影帶的簡報非常特別:Radiohead的主唱Thom Yorke提供了自己的一首歌the Clock,讓學生一展所長,製作音樂錄影帶。

最後得到一等獎與年度學生獎的得獎作品


在99.9%的學生都以影像,特別是污染的環境的影像製作這則音樂錄影帶時,得獎學生以獨特的文字和訊息構成這首充滿環境意識的歌曲的音樂錄影帶。


一等獎得獎作品。在大多數學生出門去拍受污染環境的時候,這件作品在自家複製了垃圾生成,人類盲目掩蓋就以為解決了,終於整個環境被垃圾塞滿的狀況。

Thom Yorke Promo for D&AD 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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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yspace上看到的某人的D&AD音樂錄影帶作品。MySpace上有好多人把自己參加D&AD學生獎的作品上網。只要打D&AD就會出現一堆作品。這件作好像沒得獎。不過還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