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跟本網讀者某業界人士討論很新的的廣告名詞Consumer Engagement。找了一下資料,發現關於這個詞可以以下面幾個方法來說明:
—今天只讓消費者知道(aware)貴品牌不夠,還要他們能跟貴品牌互動(interact with),此外,還得讓他們感覺他們跟貴品牌的成功有個人的關聯(have personal stake)。
—廣告代理商的工作是提供機會,讓閱聽眾不只能看到什麼,還能作些什麼,更要將他們對品牌的所知能夠以個人的方式運用。
—本質上,engagement是要由今日主動、活躍(active)的消費者的觀點來看現在的行銷與媒體。
—是品牌和品牌利用媒體環境和消費者發生有意義聯結的能力。
—Engagement模式和Exposure模式相對。不過也有人提出現在所需要的是能同時發生Exposure和engagement的「聯結點」(Contact points)。
如果翻譯為消費者涉入,肯定很呆。消費者互動,稍為好一點。據說這個名詞很新,所以一般在廣告公司內使用時還沒有中文。大家一起來想想有沒有好的說法。